第2种观点: 一、临时工算劳动关系吗1、临时工算劳动关系。临时工指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临时工能算工龄吗临时工一般是不能算工龄的。但是如果是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的,则在本单位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也就是说临时工除非转正了,不然是不会计算工龄的,工龄是从工作开始时计算的。
第3种观点: 雇请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约束等,可以认定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此外,用人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确实为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认定受招用人员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一、没有签订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拖欠公司工资可以告劳动局么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1种观点: 如果临时工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一般需要先仲裁才能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临时工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吗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临时工被用人单位提前辞退是否能得到补偿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犯了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等劳动者原因被辞退的,不能得到补偿;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原因无过失性辞退或者被裁员的,则可以获得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的临时工自离扣工资吗1、用人单位的临时工自离,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不能扣工资;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单位可以扣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临时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给临时工交养老保险违法吗用人单位不给临时工交养老保险违法。只要是劳动者,不分临时用和正式工,都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力。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被拘留的用人单位怎么处理员工被行政拘留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将劳动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并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界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旦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不包括违法犯罪事实的调查阶段)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若规章制度未规定“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也可在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中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劳动者无论是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还是违法行为被确认而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都可以采取暂时停止劳动合同履行的方式,即中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费,中止的时间也不计算为劳动者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如果劳动者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损失的,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员工是属于雇佣关系,那么在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依然是可以管的。 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联系方式并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同时员工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及其效力,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用。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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