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处聘请家政服务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务员,经乙方面试、洽谈同意聘用,其服务项目是:家居清洁卫生、做饭。
二、乙方聘用家政服务员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家政服务的报酬按时间计算,每天工作折算 小时,每小时 元人民币。此后乙方根据家政服务员工作情况可给予适当增加,以资鼓励。家政服务报酬每月由乙方按当月工作量直接支付给家政服务员。
四、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费用有:劳务介绍费 元,管理费每月 元。每月管理费乙方直接支付给家政服务员,由家政服务员转交甲方。
五、乙方不提供家政服务员的食宿,由乙方每月支付住房补贴
元。家政服务员每月可休息四天,每星期休息一天,休息时间为星期天。
六、乙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人格,杜绝打骂欺辱和虐待家政服务员的事件发生。
七、一经签约,甲方将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交给乙方保管,以作为发生非正常情况追究责任的线索。协议期满或中途退换家政服务员,乙方将上述证件交还甲方,如造成遗失无法归还,应一次性赔偿给甲方 元费。家政服务员的暂住证或临时户口由乙方自理。
八、家政服务员初到乙方家中,乙方应耐心细致地帮助家政服务员适应新的环境。如家政服务员确实无法适应工作要求,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换人。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免费为乙方调换,服务工如因事请假、辞工,乙方需通知甲方处理,并将家政服务员最后一月工资结算到公司,否则所发生的责任及损失问题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九、乙方如单方面要求终止协议,必须结清家政服务员被辞退之日前的工资。甲方概不退还乙方所交劳务介绍费及当月管理费。
十、甲方应对提供的家政服务员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盗窃、损坏等事件,甲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一周内续签或终止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调回家政服务员,另作安排。并且不退还所交合同押金,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人各执一份,居委会和劳动管理各执一份,经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由以下两方在——市签订: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 电话:
甲方(用户):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身份证号:
丙方:
经__阿嫂——家政服务中心介绍,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
一、双方约定服务内容及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家庭服务内容为,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工作时限每天时至时,每日餐,每月天礼拜,服务费为元/月,大写。服务地点为。如续约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10天向阿嫂家政提出申请,以便于做好乙方相关工作的安排。
2、预约月嫂应提前签约,并交纳预订金500元,由阿嫂家政代收,待签订正式协议时在服务费中扣除。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每个服务周期(每月起始日向乙方交纳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由阿嫂家政代收,服务周期结束后,扣除丙方培训费和管理费用后及时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拒绝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撤回,预定押金不退。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阿嫂家政送给甲方的“月嫂服务项目”一栏。
5、协议未到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受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护理服务。
2、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有权要求阿嫂家政调换所服务的月嫂,调换不满意,可作为退单处理,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保证乙方(24小时月嫂服务)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6小时。
4、甲方在服务期内,对服务场所安全负责,不得指使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才能完成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5、甲方在乙方入户当天具体说明与工作有关电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将家中贵重物品及现金妥善保存好,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6、由于甲方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月嫂发生意外,甲方应立即与阿嫂家政联系,主动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8、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报告阿嫂家政和相关部门,以便妥善解决。
9、甲方应将家中相关人员有传染病的特殊情况,在签约之前,如实告诉阿嫂家政和乙方。如有隐瞒,乙方有权撤回,余款不退,造成后果包括月嫂体检、治疗费用一律由甲方负责。
10、早产儿及足月新生儿身体健康有异常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主动向阿嫂家政和乙方说明,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非护理原因造成的婴儿异常和产妇异常,乙方和阿嫂不承担责任。
11、合同期满,甲方严禁与乙方私续订单,否则造成一切后果阿嫂家政概不负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及时收取报酬的权利(24小时月嫂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6小时睡眠)。
2、乙方需及时亲自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持证上岗,保证服务质量。
3、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外出,任何时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得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服务活动期间如遇不公正待遇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终止服务(事先必须及时通知阿嫂家政),提出申拆或依法请求赔偿。
5、乙方有权拒绝增加合同以外的劳动负担,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6、乙方有权拒绝为家中有传染病人的甲方提供服务。
7、乙方直系亲属生病、去逝,不属违约。
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对象病情严重,必须及时向阿嫂家政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9、在服务时乙方需爱护甲方财物,如是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10、乙方在服务期间如生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不按《阿嫂家政月嫂规范》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四、丙方的责任
1、阿嫂家政对乙方实行会员制管理,负责培训乙方的服务技能以提高乙方的服务水`平。
2、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真实的基本信息和乙方服务技能的情况,以便甲方进行选择,在服务期内,丙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指导,以保证乙方更好的完成服务内容。
3、丙方及时了解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情况,协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的争议。
4、甲方违约,丙方替乙方扣罚甲方违约金服务费的10%。
5、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上有疑问,向丙方咨询时,丙方应当给予解答。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家政服务组织): 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 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户):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住宅地址: _______________
丙方(家政服务员):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原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
根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关系
甲方推荐丙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的家政服务。
第二条 家政服务内容、方式
在甲方的推荐下,乙方愿意选择符合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行业或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丙方为其家庭服务,丙方也愿意承担乙方的(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
□其他服务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
□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第三条 服务地点
省(市、自治区)________市_______ 县(区)_____路(镇)______ 号(村)
栋 单元 室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日) 时至 时(钟点制)。
第五条 丙方的服务报酬和甲方的管理费,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1、费用的收取采用以下 种方式收取:
(1)乙方每月支付甲方费用 元,包括丙方服务报酬 元和甲方管理费(介绍费)
元。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次性中介服务,一次性收取乙方中介费______元。乙方每月向丙方支付报酬 元。
2、 丙方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报酬为每天 元。试用期未满解除合同,服务报酬按日计算;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
3、乙方应在丙方每完成1个月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甲方管理费(中介费)和丙方服务报酬。
4、丙方领取服务报酬后,在服务报酬领取卡上签字确认,服务报酬领取卡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管理费(中介费)。
(2)有权向乙方了解丙方的工作情况和对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丙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
(3)有权对乙方的投诉或丙方反映的情况作实事求是的核实及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召回丙方,并解除合同:①乙丙双方串通使丙方脱离甲方管理;②乙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③乙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④乙方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隐匿不报的。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具备真实身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和具有从事家庭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也为丙方提供乙方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
(2)定期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指导督促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在了解丙方工作情况时,不得给乙方带来不必要的干扰,不得侵犯乙方的隐私。
(3)负责丙方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丙方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指导。
(4)确保乙方在服务质量上的利益,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接受乙方与丙方的投诉,协调乙方与丙方的关系,妥善处理投诉和调换要求。接到乙方更换和辞退丙方的通知,应及时到乙方处协调处理。如一方决定更换或终止合同的,应及时调换与约定服务项目能力相当的家政服务员或给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有责任协助解决乙、丙双方产生的纠纷。因丙方的过失致使乙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积极配合追讨,除由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外,甲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
(6) 甲方应为丙方购买家政职业责任险,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合理选定丙方。有权辞退身体不健康(体检不合格)、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或有不良行为的丙方。
(2)有权了解丙方情况。可要求丙方提供有效期内体检报告,如对体检报告质疑可要求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予丙方适当的营养补助;若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丙方承担。
(3)有权追究因丙方过失造成损失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并向甲方、丙方要求经济赔偿,但不得对丙方采取搜身、扣押钱物、殴打、威逼等侵权方式处理。
(4)有权要求甲方重新委派合适的家政服务员,以代替因丙方自身原因而被辞退的家政服务员,继续履行合同。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①丙方有传染病;②丙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③丙方有偷窃或难、虐待乙方成员等行为;④丙方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⑤丙方主动要求离职;⑥丙方未经乙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⑦甲方拒不更换家政服务员或者更换3次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⑧空岗____日甲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
2、 乙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需出示有效身份理用户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家庭地址、服务面积、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需要特殊服务照顾和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等事项;如需变更以上内容,或决定更换丙方或终止合同,要及时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
(2)尊重丙方的民族习惯、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向丙方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老人、病人、孕妇、儿童餐除外);为丙方(住家服务员)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当丙方需接触病人的血液、呕吐物及排泄物时,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卫生用品,如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等。
(3)对丙方的工作内容和方法负有指导责任。应向丙方明确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重要工作可以予以示范。
(4)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强防范措施。
(5)合理安排丙方正常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具体要求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基本原则是:保证住家服务员每天的基本睡眠时间;住家服务员每周休息1天加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采取实时照休或集中补休的办法,以便为丙方需处理个人事务或回乡探亲时提供方便;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息的应参照国家相关规定补偿加班服务报酬。
(6)未征得丙方和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丙方带往非约定服务场所服务,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务项目,不得让丙方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
(7)为丙方提供安全作业,因乙方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因家庭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丙方外出未按时归来或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在丙方突发急病或遭遇其它伤害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
(8)配合甲方对丙方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如对丙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第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有权依法按时得到服务报酬及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时间。若乙方占用丙方休假或休息时间,丙方有权要求支付加班服务报酬。
(2)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乙方解除合同。
(4)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5)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丙方与乙方的纠纷。
2、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丙方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乙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善待服务对象,禁止擅自离岗,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到甲方处办理手续。
(3)与乙方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务。
(4)认真做好家庭服务工作,不得在乙方住处从事与家庭服务无关的活动。
(5)服从乙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乙方的生活习俗,工作认真负责,勤俭节约,经手的钱物帐目清楚。因工作失误给乙方造成损失,应主动赔偿。
(6)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或留宿乙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乙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乙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乙方的家庭隐私和个人信息;爱护乙方家庭和财产。
(7)请假外出应征得乙方同意。外出3小时以上的,采取实时照休的休假办法的要按日平均服务报酬数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采取集中补休的休假办法的可作调休而不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住家服务员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特别约定
1、乙丙双方要和睦相处,相互尊重,彼此关心,友好互利,不得以民族、籍贯、性别、年龄等情况为由歧视对方。
2、丙、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约的,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和甲方。否则,责任方应给两方赔偿15天的日服务报酬额作为违约金;丙、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与甲方办理解除合约手续。
3、服务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乙方续用丙方,则须提前15天与丙方共同到甲方处续签合同。
4、丙方离岗时,丙方与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财物损失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丙三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乙方及乙方家庭成员有恶性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
2、乙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恶意难、虐待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没有为丙方入家政职业意外险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支付甲方应收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费用1%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乙方逾期支付丙方服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服务报酬1%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乙方因丙方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的)而辞退丙方,甲方应在丙方辞退之日起,按乙方要求在____________________天内重新推荐家政服务员,否则,每逾期1天按丙方月服务报酬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串通丙方脱离甲方管理、私签协议并接受服务的,乙丙方分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各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为维护信和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信费用;
(2)申请办理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提供(根据国家关于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信资费计费,固定网本地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信业务发展或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信服务进行非法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信服务的,其中一项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话语音、广播、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月嫂事宜,在平等互利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到客户家庭□医院从事服务工作。服务时间: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小时_____小时)
具体内容:
1、产妇服务
产妇的生活护理,洗涤产妇衣物,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进行乳房按摩,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2、婴儿服务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新生儿观察、护理、潜能开发、洗澡、抚触、换洗尿布、喂奶、喂水、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二、根据聘用期限和服务级别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_____元,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纳服务款项。一月结算一次,于服务中间付清。定金_____%支付(订金_____元)。
三、在服务期间内,请客户尊重服务人员的辛勤工作,甲方保证服务人员的每周休息_____天,月工作日为_____天(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息日)。甲方如调换月嫂应至少提前_____天与服务中心协调,不得自行辞退月嫂。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协议或调换服务对象,应提前_____天向公司说明情况,经公司批准同意方可终止调换,对于擅自退出岗位者根据公司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实行服务人员带薪试用制,试用天数为_____天,试用期内请客户按正常程序签署、履行合同。试用不合格,按实际工作天数收取服务费。
五、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六、甲方负责保管好自家的贵重物品、金银饰品、钱币和有效证件,避免产生误会。
七、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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