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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代理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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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

  第二次送货时结清

  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____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____日为对帐日,每月____日为兑款日,结款数 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经销代理合同

  甲方:联系方式:地址:乙方:联系方式: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二、授权期限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__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四、代理价格

  1、乙方应按照甲方在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

  2、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五、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六、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七、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八、甲方有权对经销商进行调整,有权对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3、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不可以低价倾销。

  4、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5、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7、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8、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9、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十、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十

  一、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十

  二、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十

  三、违约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十

  四、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2、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十

  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十

  六、协议的变更:

  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十

  四、其它

  1、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2、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经销代理合同

  档案号:___  甲方(受托方):____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暂行办法》和《__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按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选择和委托甲方提供下列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在方框内打“√”为乙方选择并委托的代理服务项目):  □ 人事关系档案托管(限保管档案、保留原身份);  □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  □ 连续计算工龄和档案工资定级;  □ 代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 因私出国政审;  □ 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政审材料;  □ 户籍托管;  □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 档案整理。  

  第三条 人事代理期限。代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乙方按照所委托的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乙方如未按时交纳人事代理服务费,应当在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调出或续约时结清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应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和____省人事代理法规为依据,认真、及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甲方因自身原因对所提供的服务造成错误的,甲方有改正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有效地完成代理服务工作,乙方有督促甲方及时完成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应按时、准确向甲方提供有关材料,乙方每年年度考核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应当于次年____月底前交甲方存入个人档案;  

  第 乙方就业时应提交首次就业的《聘用合同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必须落实节育措施;如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按《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乙方原有身份并将档案封存;  

  第十条 甲乙双方无行政隶属关系,其社会保险福利、病残、伤亡等待遇均按国家、省有关办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如需调出,应当办理干部或聘用制干部调动手续。甲方凭乙方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商调函”办理流动手续;  

  第十二条 户口在甲方托管的,乙方如因人事档案转出,应当将户口一并迁出;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提前解约的,所剩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应当续约。若乙方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未办理转出手续,则视为乙方继续委托甲方管理,本合同关系自动延续;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出,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市人才流动服务

  乙方(签字):  中心(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代理合同

  案卷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______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___________申请费:________实申请求费:________其它: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  代表: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帐 号:____日期:日期

经销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 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邀请函、贺卡、现场、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 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经销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_________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215;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215;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___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___元  

  3、备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

  一、特别约定: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而律师已有实际工作量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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