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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的广告代理合同(4篇)

来源:暴趣科技网

简易的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金昌日报社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作为___金昌日报_______广告业务代理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及其相关资质。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拥有乙方产品的合法知识产权,并经营其所属媒体广告业务。

  2、相关定义:

  2.1广告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或甲方客户发布广告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用。

  2.2代理商:本质为特约经销商,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约定的条件和办法,向乙方购买其所属的《金昌日报》及《金昌日报˙周末版》等报纸媒体后进行再次经营或销售;甲方做出产品再次销售的行为,保证在乙方《金昌日报》及《金昌日报˙周末版》等报纸媒体发布的所有产品、信息均属合法销售产品,并承担再次销售的责任,甲方与其他客户之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任何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代理商并不表示甲方的行为代表乙方,从而导致乙方向本合同外的第三人承担任何之责任,且不论该等行为符合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3甲方客户: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对象,甲方负有要求甲方客户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对甲方客户的行为向乙方承担责任。

  3、 合同概要

  3.1乙方授权甲方拥有__媒体的代理权。

  3.2代理的条件如下:

  3.2.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广告预付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1000000_元;或在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元)后,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广告预付款,每季度支付广告预付款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250000元)。

  3.2.2甲方必须保证所有推广之产品的质量、品质与广告宣传内容准确无误,并且保证所有宣传之活动、服务执行到位。其中包括:配送物流;客服售前及售后的服务等方面(合同签署同时需签署附件中《代理商所售产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3.2.3如甲方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因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事件,则与乙方无关,甲方须负全责,而乙方有权单方取消甲方之代理权。反之,乙方保障甲方有续约的优先权。

  4、甲方不得有直接或间接地实施诋毁、贬损乙方及乙方报纸信誉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对甲方是否实施诋毁、贬损乙方报纸信誉的判断标准和解释权均在乙方)。

  二、代理期限:

  甲方的代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甲方(代理商)职责

  1、广告发布的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以书面或E-mail 方式交付乙方;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或宣传服务内容、产品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符合所有适用于乙方的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国际法律标准;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3、甲方保证对其提供的广告等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4、若对广告的投放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情况),甲方应在每次广告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广告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完毕。

  5、甲方就乙方产品及服务向客户出具的说明不得超越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范围。

  6、若甲方单方中止对客户的服务或严重违反合同(广告发布合同)导致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出现上述情形时,为维护乙方品牌形象及客户利益,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自行或委托其他代理商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广告发布服务。

  7、如甲方怠于行使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广告发布合同)所约定的性条款,或由于甲方解散、终止因而丧失主张该权利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乙方有权直接和该客户交涉、处理。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及报刊管理规定,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并不断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效果,以扩大产品及服务知名度。

  2、甲方应按照乙方发布的媒体标准版本(版面尺寸)进行销售,乙方原则上不提供专项开发服务。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对客户进行专项开发时,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需求,乙方核准报价后收到甲方的专项开发费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专项开发媒体。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发布的广告中所有涉及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的,均由甲方负责解答或由甲方负责联系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技术支持。

  2、甲方发展的广告客户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质量提出书面投诉,也可以要求乙方更换代理商,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原因,并且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1本合同期限届满;

  1.2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

  1.3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的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停止广告发布服务,也不得以乙方代理商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为保障客户服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受影响,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全部客户名单提交乙方并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后续服务。

  4、合同届期终止前,甲方有义务将全部已购买续费的广告单发布完毕或转售给二级代理商或下线客户。

  5、在合同解除全部归责于乙方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购买续费的最低价格标准将甲方未发布完的金额退还甲方。在其他情况下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未消费的续费金额。

  6、乙方按本合同退还给甲方已付的款项时,可扣除退款中所包含的税款.

  八、争议的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信息产业部门规章。

  九、其他规定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合同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合同所附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5、本合同与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简易的广告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及与竞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率等媒介资料的提供与分析);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及销售建议;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10、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1、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2、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

  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甲方与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五)每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每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

  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过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元的物料保证金。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并应于每个季度推广阶段结束时,免费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等);如需作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者进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费用。

  5、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7、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乙方将从第三者中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个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乙方应按月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

  8、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等额有效,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4、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及时知会乙方。

  第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beta带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甲方于向乙方退还物料保证金。若乙方未能及时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权相应扣除其物料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当月代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

  附件(共件)

  1、附件一:《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

  2、附件二:廉洁协议

  3、附件三

  附件一

  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

  附件二

  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十、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收款账户资料证明

  *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单位与贵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我单位提供下列收款银行账户资料: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贵公司按上述资料付款,如因我单位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支付不到位,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承诺若上述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发生变化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

  联系资料:

  我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简易的广告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北京世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北京洋正广告有限公司

  监控方(丙方):北京置地前景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北京世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托方

  (乙方):北京洋正广告有限公司监控方

  (丙方):北京置地前景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的世嘉丽晶项目进行全案推广代理,委托丙方对乙方具体工作监控,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期7个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三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三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3、在合作期间如乙方出现重大失误,直接影响甲方宣传推广和销售工作时甲、丙双方有权提前一个月提出解约。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具体代理内容

  1、项目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完稿等事宜。

  2、项目所需各类销售工具(楼书、客户通讯、DM宣传册、户型图等)的创意、撰文、设计、完稿及报批等事宜。

  3、项目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

  4、项目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的创意、撰文、制作监控。

  (二)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制作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

  1、楼书、宣传单张等印刷品、展板及其它宣传品的胶片输出、出片、打样、印刷、摄影、报批、电分、制作事宜,具体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2、影视、户外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整

  2、付款方式:甲方分三次支付乙方广告服务费用。甲乙丙三方签定合同后一周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次支付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三次支付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以上款项同时提供等值有效的.国内通用。

  第五条广告运作规则

  1、为使双方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给甲方、丙方。乙方对甲方、丙方负责,甲方、丙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合作、接洽。

  2、甲乙丙三方共同根据销售情况及营销策略传播策略和思路制定宣传推广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阶段、完成时间。

  第六条三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乙丙三方责任及权利

  1、丙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有提出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2、在甲方支付本合同或分项项目相应的服务费后,本合同广告设计之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双方合作期间,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丙方

  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丙方负责。

  4、丙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丙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乙方承接丙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丙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丙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等业务,乙方应为丙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7、乙方应指定专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流程,经丙方确认后开展工作。

  8、乙方应按时完成丙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乙方将设计方案交丙方经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视为该项工作完结。若丙方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于丙方提出后尽快进行修改、调整,直至丙方签字认可方能定稿。

  9、乙方应主动提前向丙方索要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资料,并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及时归还丙方

  10、乙方应对其广告创意、设计的内容负责,保证其合法性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1、乙方对最终发布广告拥有正文署名权。

  12、乙方可使用其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13、乙方对未被丙方采用的方案有权收回并作为它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非因乙方原因,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乙方设计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乙方创意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的,经乙方书面提出,丙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完成工作时间可相应顺延。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及各分项合同的时间支付月服款,每逾期一周,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乙方设计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甲方有权扣除应付费用的10% 。

  第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它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它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它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署后即生效,三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甲方:北京世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区吉庆里蓝筹名座A座2区1201室

  法定代表人:朝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北京洋正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区现代城4号楼1906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北京置地前景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区吉庆里蓝筹名座A座2区1203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简易的广告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潜力和民事行为潜力的个人,能够承担民事职责。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带给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资料、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向客户带给网站推广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带给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贴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职责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资料,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带给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职责。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乙方为甲方带给网站推广注册服务。

  3.2乙方向甲方带给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忙甲方提高技术潜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带给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透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透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状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职责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职责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职责。

  4.2推广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带给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服务,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职责。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理解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职责。

  5、免责条件

  5.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职责。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职责,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职责。甲方对透过乙方间接理解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职责。

  6、合同终止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能够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资料;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必须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价格表。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职责。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状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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