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50.00,做题时间:6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60,分数:30.00)
1.我国《社会保险法》第 35 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一法律规范属于( )。
(分数:0.50)
A.确定性规范 【正确答案】 B.任意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正确,确定性规范,是指明确地规定了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而不必援引其他规范来说明的法律规范。《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确定性规范。
B项错误,任意性规范是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任意性规范的主体具有一定的选择性。
C项错误,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它禁止或严禁人们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人们抑制一定行为。禁止性规范一般使用“禁止”、“严禁”、“不得”、“不准”、“不允许”、“不能”、“无权”等加以明确。
D项错误,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故正确答案为A。
2.从法的实施角度看,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的首要区别是法的实施的( )。
(分数:0.50)
A.主体不同 【正确答案】 B.内容不同 C.客体不同 D.方式不同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法的执行,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二者首要区别就是法的实施主体不同,法的执行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法的适用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即人民和人民。主体不同是最首要最易区分的区别,内容不同、客体不同、方式不同是因主体不同及主体职权不同而显现出来的区别。 故正确答案为A。
3.法是一种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有些法律规范中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B.有些法律规范中既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
C.每一法律规范中都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正确答案】 D.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规范都是法律规范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A、B项错误,C项正确,法律是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作为主要调整手段的行为规范系统。法律与权利义务是不可分的,它把一定生产方式要求的行为自由规定为法律权利,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责任规定为法律义务,使一定社会形态中人们的相互关系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实现,以此来确认、保
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法律具有权利义务一致性,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每一个公民不可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者只履行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所以,每一法律规范中都既有权利又有义务。
D项错误,有一些社会规范比如道德、宗教,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内容,但并不是法律规范。 故正确答案为C。
4.关于我国的立法权限,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
(分数:0.50)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B.及下属部委根据和法律制定行规 【正确答案】 C.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D.省级可以根据法律、行规和本省级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规章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和法律,制定行规。”下属部委无权制定行规。 C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D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可以根据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5.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的成立,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行政行为成立等同于行政行为合法
B.行政行为只有成立了,相对人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宣告成立
D.行政行为的成立意味着该行为在法律上存在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行。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成立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二是行政主体依法都具有一定的权限分工,职权职责条件要求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运用的是自身法定的职权职责或履行的是自身法定的职责,符合自身法定的权限分工的范围,如果超出范围,则是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三是内容条件要求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适当、真实、明确;四是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形式条件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具备法定的形式。 A项错误,行政行为成立并不等同于有效,行政行为有效的前提是该行政行为合法,具有公定力,若该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等,则该行政行为是无效的。
B项错误,行政行为一经作出,行政相对人便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有些行政行为是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未成立,但是行政相对人可提起行政诉讼。
C项错误,行政行为一经作出,还需要满足行政行为成立的四个条件才能成立,须主体适格、依法行使职权、内容合法有效、程序正当合法。
D项正确,行政行为的成立,便确定了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赋予了行政相对利和义务,该行政行为在法律上即存在了。
故正确答案为D。
6.法律、道德、宗教都是实现社会关系调整的手段,如今,法律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社会关系调整手段。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法律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具备解决全部社会问题的能力 B.法律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正确答案】 C.道德和宗教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微乎其微 D.道德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于法律的强制执行力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错误、B项正确,法律并不能解决全部的社会问题,法律无法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它只需要也只能解决影响社会秩序的主要社会关系,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等,都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而且法律只能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合法与否,不能对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进行评价。
C、D项错误,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中心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是非、善恶、正义和非正义、正当和不正当进行评价的标准。它包含了对一个人的人格进行优劣评价的因素。道德靠人们的内心信念、社会来促使人们自觉遵守社会的行为规范。道德行为会受到社会赞扬,不道德行为则会受到社会的谴责,使行为者在思想上、心理上感受到压力。因此,道德对人的行为是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同时也对违反道德的行为具有控制作用。道德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们的内心信念,并不是靠法律强制。宗教是一种和神或神圣物相联系的信仰和规范体系。作为社会规范的宗教,主要表现为教规和宗教仪式。宗教通过教育和制裁两种手段来约束和控制其信徒的活动。在政教合一的情况下,宗教发挥着极强的控制作用。道德和宗教在社会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故正确答案为B。
7.下列选项中,属于 2018 年我国修正案纳入爱国统一战线范围的是( )。
(分数:0.50)
A.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B.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正确答案】 C.拥护世界和平的爱国者
D.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爱国者 解析:
本题考查。
根据《2018年修正案》第三十三条规定:“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建设、改革过程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因此,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是在2018年修正时新加入的。 故正确答案为B。
8.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的开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正确答案】 B.由从选举专项经费中开支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由开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由省级开支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由开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经费由同级开支 解析:
本题考查。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七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故正确答案为A。
9.高某是某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27 岁,根据关于公民基本义务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高某尚未参加工作,不承担纳税的义务
B.高某尚未参加工作,对年老的父亲不承担赡养义务 C.高某尚未完成学业,不承担服兵役的义务
D.高某尚未完成学业,不承担参加劳动的义务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
A项错误,根据《》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只要是我国公民,就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并不因其未参加工作,而免除该义务。
B项错误,根据《》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高某,27岁,已经成年,对年老的父亲有赡养的义务。
C项错误,根据《》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只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有服兵役的义务,高某未完成学业也要承担该义务。 D项正确,根据《》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高某未完成学业,未参加工作,不承担参加劳动的义务。
故正确答案为D。
10.S 省的决定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该省 Y 自治州实际的情况,自治州应当( )。
(分数:0.50)
A.报经 S 省备案,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B.报经 S 省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 C.报经 S 省批准,并报备案,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D.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不需报批准、备案 解析:
本题考查。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在S省的决定和指示不符合Y自治州的实际情况时,Y自治州报经S省批准,可以变通和停止执行,不需报备案。 故正确答案为B。
11.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分数:0.50)
A.选举总理 【正确答案】 B.选举国家副
C.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D.选举最高人民院长 解析:
本题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二)监督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
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因此,A项选举总理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12.某区分局民警接匿名举报,在一家酒店门口查获有吸毒嫌疑的叶某,遂将其口头传唤至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司法鉴定以及区精神卫生中心认定叶某吸毒成瘾,该分局依法对叶某作出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的决定。叶某不服该决定,应向(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分数:0.50) A.区分局
B.市 【正确答案】 C.派出所 D.市 解析:
本题考查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叶某对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区或者区分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市申请行政复议,因此,B项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B。
13.中国人民银行属于的( )。
(分数:0.50) A.办事机构 B.直属事业单位
C.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D.组成部门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
根据《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直属机构主管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的行政管理职能。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属于的组成部门。 故正确答案为D。
14.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表述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决定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B.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企业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C.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D.尚未制定法律的,行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必要时,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
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规。”
B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C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D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故正确答案为D。
15.经过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由某电子商务公司销售的婴幼儿燕麦粉为劣质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遂查封了该公司,并责令其立即停售、下架和召回有关产品,之后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决定对该公司罚款 10 万元。该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0.50)
A.查封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
C.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可以加处罚款
D.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通知银行划拨该公司存款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故查封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
C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加处罚款,并将查封、扣押的财物进行拍卖,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冻结该公司的存款,则不能直接让银行划拨抵缴罚款。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16.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行政裁决的主要客体是民事争议,也包括某些行政争议 【正确答案】
B.行政裁决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作出 C.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司法行为 D.行政裁决通常不是最终裁决 解析:
本题考查行。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A项错误,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主要包含损害赔偿裁决、权属纠纷裁决、侵权纠纷裁决。行政裁决的对象不包含行政争议。
B项正确,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
C项正确,行政裁决又称行政司法,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司法行为。
D项正确,行政裁决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裁决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除属于法定终局裁决的情形外,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17.下列情形中,( )应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分数:0.50)
A.某区认定半山别墅为违章建筑并依法拆除,给别墅所有者造成的财产损失
B.某公司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于提交申请材料虚假而被行政机关撤销,致使该公司遭受财产损失
C.某区分局违法将公民乙行政拘留 10 天 【正确答案】 D.行人甲在翻越道路中间的栏杆时不小心摔倒跌成轻微伤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赔偿法。
A、B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若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害,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A项中别墅属于违章建筑,是合法拆除,B项中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公司的损失
由公司本身造成,行政主体并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应进行行政赔偿。
C项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某区分局违法将乙拘留10天,乙可申请行政赔偿。
D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行人甲因自己的行为受伤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18.根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 )是必须公开的信息。
(分数:0.50)
A.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
B.公开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信息 C.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姓名 【正确答案】 D.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错误,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B项错误,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C项正确,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
息:(一)行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D项错误,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C。
19.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为王某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将王某经营使用的面包车扣押,并对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 100 元的决定。在实施扣押过程中,执法人员蒋某将王某推倒在地,造成王某轻微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扣押面包车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B.执法人员蒋某打伤王某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正确答案】 C.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罚款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D.蒋某打伤了王某,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故扣押面包车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强制执行。
B项正确,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律关系的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职务相关的个人恣意行为。执法人员蒋某在执法过程中将王某推倒在地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
C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罚款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而非行政强制措施。
D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蒋某在行使职权时,其行为造成王某身体伤害,王某可申请国家赔偿,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B。
20.( )制度的设立体现了行政程序的参与原则。
(分数:0.50)
A.行政相对人陈述事实、进行申辩 【正确答案】 B.案卷排他 C.禁止私下接触 D.不停止执行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正确,行政程序参与原则指的是相对方民主参与原则,它集中体现为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听证权、陈述申辩权、复议申请权等受法律保护。
B项错误,案卷排他体现的是行政程序原则中的程序法制原则,是指行律关系双方主体都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为。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行政程序必须贯穿法治精神,实行依法行政。
C项错误,禁止私下接触体现的是行政程序原则中的程序公平原则,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合理地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并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相对方。
D项错误,不停止执行体现的是行政程序原则中的行政效率原则,该原则集中体现为精简程序环节、减少行政浪费、明确办事时效、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
故正确答案为A。
21.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 60 日 B.行政复议的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C.若还存在行政赔偿的请求,须在行政复议申请处理完毕后提出 D.行政复议的申请已经被受理的,在法定期限内不得再起诉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B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C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D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人民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故正确答案为D。
22.根据《公务员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0.50)
A.税务局公务员李某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可以免予处分
B.体育局公务员蔡某因违纪被处警告处分,其在六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
C.财政局公务员田某在受警告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可以在处分期间晋升职务 【正确答案】
D.公务员郭某因违纪被处分决定机关调查时,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 D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2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一规定与刑法基本原则中的( )具有法律精神上的一致性。
(分数:0.50)
A.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正确答案】 D.罪责自负原则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容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任何罪犯都应平等地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要确定合理的刑罚体系、刑罚制度与法定刑,要求注重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情况,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符合题意。
D项错误,罪责自负原则指谁犯了罪,就由谁承担刑事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24.甲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 2 年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人民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其考验期限( )。
(分数:0.50)
A.最短不低于6个月,最长不高于2年 B.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高于3年 C.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高于5年
D.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高于5年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甲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因此最短不低于两年,最长不高于五年。 故正确答案为D。
25.在钱某盗伐林木犯罪案件中,侦查机关查获被钱某盗伐的林木22立方米。该22立方米林木属于犯罪构成要件中的( )。
(分数:0.50) A.犯罪主体
B.犯罪客体 【正确答案】 C.犯罪主观方面 D.犯罪客观方面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资源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所有权。盗伐林木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本罪的客观方面为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因此该22立方米的林木属于犯罪对象,反映了犯罪客体。
故正确答案为B。
26.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构成犯罪中止,不要求犯罪分子必须出于真诚悔罪的动机 【正确答案】
B.犯罪既遂后,仍然可以中止犯罪 C.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实行过程中
D.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不要求犯罪分子必须出于真诚悔罪的动机,也可以是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亲友规劝后思想发生变化、慑于法律威严担心被惩处等动机。
B项错误,犯罪中只能出现一种形态,出现既遂后就不能出现中止了。 C项错误,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同样也可以是犯罪过程中,一般是犯罪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犯罪中止的判定。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A。
27.甲举报乙逃税,乙怀恨在心,意图杀害甲,某日乙乘甲家无人潜入其家中将剧毒致命药物放入甲家饮水机内,但饮水机已坏,甲回家后即将该饮水机卖给了废品回收站。乙的行为( )。
(分数:0.50)
A.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
B.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 C.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既遂 D.未造成损害后果,不构成犯罪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
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已经实施了实行行为,甲没有喝水,将饮水机卖掉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未遂。 故正确答案为B。
28.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的观点,下列情形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
(分数:0.50)
A.未满14周岁的人与15周岁的人共同故意杀人
B.15周岁的人与17周岁的人共同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C.责任能力精神病人与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人共同贩卖毒品 【正确答案】
D.一方由于过失而帮助另一方完成故意犯罪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
A项错误,如果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B项错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实施八种严重暴力犯罪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八种严重暴力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C项正确,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与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人共同贩卖毒品构成共同犯罪。
D项错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C。
29.甲以暂时借用为名将乙的手机骗到手,偷偷将乙手机芯片上的电信号码加以复制,再将手机还给乙。然后甲就使用复制后的乙的手机号码进行通讯联系,使乙的电话费用多支出 3000 多元。甲的行为( )。
(分数:0.50)
A.属于骗用行为,不构成犯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
D.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单位)占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遂的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本题中,甲通过假借乙的手机,复制乙的电话号码的手段,窃取乙的手机电话费,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这三千元话费并非由于甲的欺骗行为,乙基于错误认识进行处分的,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故正确答案为D。
30.身处美国的王某委托朋友朱某出租上海的一套住房,朱某经与承租人赵某协商,将原本6000元/月的租金确定为4500元/月,赵某按500元/月给了朱某好处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该租赁合同有效,王某只能接受
B.该租赁合同效力待定,王某可以拒绝接受
C.王某可以要求赵某和朱某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王某只能要求赵某按1000元/月、朱某按500元/月赔偿其所受损失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B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代理人朱某与承租人赵某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王某的合法权益,因此王某有权请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
C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朱某滥用代理权,与承租人赵某恶意串通,通过降低租金的方式,谋取好处费,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王某有权要求代理人朱某和相对人赵某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31.孙某在一起意外事故中死亡,他的配偶、子女依照遗嘱继承了遗产,引起该起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属于( )。
(分数:0.50)
A.法律事件 【正确答案】 B.法律行为 C.法律规范 D.法律适用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项正确,法律事件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不依权利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和客观现象。大部分是自然现象。如时间的流逝、自然灾害、人的死亡和出生等。
B项错误,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
C项错误,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
D项错误,法律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解决纠纷的活动。 故正确答案为A。
32.下列关于9岁的小学生刘某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他是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能力也受到相应 B.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无民事权利能力
C.他是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权利能力不受 【正确答案】
D.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权利能力不受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并且能够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是民事行为能力是按照年龄和精神状态划分的。
因此,9岁的刘某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权利能力不受。
故正确答案为C。
33.某外贸公司与其员工赵某签订合同,约定如赵某当年度能完成外贸销售额500万美元,公司将向其发放年终奖30万元。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相关规定,该合同( )。
(分数:0.50)
A.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B.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 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意思确定后,行为人的预期目的没有出现,就不发生效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因此,外贸公司要求赵某完成业绩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A。
34.童某在马路边拾得一块价值1万多元的手表,童某以急需用钱为名,谎称手表是自己的,将其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手表店老板蔡某。一个月后,失主黄某路过蔡某手表店时,发现了二手表销售专柜中自己丢失的手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蔡某基于善意取得,获得了手表的所有权
B.黄某可以向蔡某要求返还手表,但应支付蔡某购买时支出的 2000 元
C.黄某可以向蔡某要求返还手表,或者要求童某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D.黄某不能要求蔡某返还手表,也不能要求童某赔偿损失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题目中受让人是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而非是通过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因此黄某有权向童某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蔡某请求返还原物。 故正确答案为C。
35.甲通过网约车平台乘坐乙驾驶的网约车,行至某主干道时突遇一5岁男孩横穿马路,乙急刹车避免了车祸发生,但因急刹车致甲受伤花费医疗费800元。甲的损失( )。
(分数:0.50) A.由乙承担
B.由男孩监护人承担
C.由乙和男孩监护人根据过错大小分担 【正确答案】 D.因意外事件造成,由甲、乙和男孩监护人分担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因此,由乙和男孩监护人根据过错大小分担。 故正确答案为C。
36.下列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或协议,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 )。
(分数:0.50)
A.杨某与妻子赵某签订的其婚前财产归夫妻共有的协议 B.薛某与社会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院抚养的某幼儿的协议
C.教育局通过招投标与中标公司签订的办公用品采购合同 【正确答案】
D.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向乙公司派遣员工武某的劳务派遣合同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B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D项错误,劳务派遣合同适用《劳动法》。 故正确答案为C。
37.刘某通过手机银行向陈某转账时,错误地将1万元人民币转给了陌生人蔡某。基于该错误转账行为,刘某与蔡某之间产生( )。
(分数:0.50) A.合同之债 B.无因管理之债 C.侵权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B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
C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权,须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
D项正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蔡某没有依据获取了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故正确答案为D。
38.上海W公司与北京S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W公司签章后将合同书快递给S公司,S公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快递给了W公司。该合同( )。
(分数:0.50)
A.自W公司签章时成立 B.自W公司交付快递时成立
C.自S公司签章时成立 【正确答案】 D.自S公司交付快递时成立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必须W公司、S公司均签字才算成立。 故正确答案为C。
39.乙被甲打伤,花医疗费4万多元。甲提出若乙不向机关报案,愿意赔偿10万元,乙同意,双方于是签订了书面协议。乙收到甲支
付的10万元后,向机关报案,甲被判刑。关于甲乙之间协议属于( )。
(分数:0.50) A.可撤销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无效合同
D.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合同法》第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协议合法有效。乙自愿与甲达成协议,既不存在重大误解,也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形,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故正确答案为D。
40.下列选项中可以设定抵押,并且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是( )。
(分数:0.50)
A.在建建筑物 【正确答案】 B.交通运输工具 C.生产设备 D.土地所有权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
押。”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下列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故正确答案为A。
4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30万元债权,9月30日到期,同时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50万元债务,10月30日到期。9月20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同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收到通知后,( )。
(分数:0.50)
A.可以向乙公司主张抵销30万元债务
B.可以向丙公司主张抵销30万元债务 【正确答案】 C.可以向乙公司主张抵销50万元债务 D.可以向丙公司主张抵销50万元债务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项错误、C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对于债务抵消的方式,主要包括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9月20日,甲对乙的50万元债务、乙对甲的30万元债务均未到期,因此只能适用约定抵消。但此时,乙已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丙,甲无法再向乙主张抵消,因此A、C项错误。
B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销。”债务人甲接到债权人乙的债权转让通知,甲对乙(让与人)享有30万元债权,并且甲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甲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抵销,因此B项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B。
42.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6月30日通过航空运输交货。甲公司因下列情形导致的交货迟延,属于不可抗力的是( )。
(分数:0.50)
A.甲公司机器设备故障致使不能按时完成生产
B.向甲公司提供原材料的乙公司违约迟延供应原材料 C.因电路老化引起火灾,烧毁了甲公司存放在仓库中成品 D.因台风致使货运飞机无法正常起降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现象的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及社会现象的不可抗力,如军事冲突等。
A项错误,机器设备故障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预见、避免或克服,不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因机器设备故障致使不能按时完成生产的,致使履约不能,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项错误,向甲公司提供原材料的乙公司违约迟延供应原材料,并非甲公司不履行自身合同义务的借口,甲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克服原材料迟延供应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属于不可抗力。
C项错误,电路老化引发火灾通过一定的方法预见、避免或克服,不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因电路老化烧毁仓库中存放的成品,致使履约不能,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项正确,甲乙公司通过航空运输交货,运货飞机因台风无法正常起降,台风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故正确答案为D。
43.H公司投入资金和设备成立一个课题攻关小组,由甲担任课题主持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乙、丙负责设计,丁负责试制,开发出了一款新型空气净化器。该空气净化器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是( )。
(分数:0.50)
A.H 公司 【正确答案】 B.甲 C.乙、丙
D.甲、乙、丙、丁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甲乙丙丁成立课题组合作发明空气净化器,利用的是H公司投入的资金和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因此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是H公司。 故正确答案为A。
44.某作家1990年8月10日去世,对其作品的表演权的保护期限截止于( )。
(分数:0.50)
A.2040年8月10日 B.2020年8月10日
C.2040年12月31日 【正确答案】 D.2020年12月31日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某作家1990年8月10日去世,对其作品的表演权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即2040年12月31日。 故正确答案为C。
45.甲公司使用的商品商标是漫画图形,未申请注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该商标的构成要素不受法律保护 B.甲公司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C.若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则与注册商标有同等法律地位 D.甲公司可以随时将该商标申请注册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项错误,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在我国,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条件。未注册的商标,一般不受商标法的保护。但是,当一个长期使用的标识具有识别作用,取得消费者的认可,享有一定声誉时,该未注册商标也可获得商标法一定程度的保护,例如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受法律保护。
B项错误,商标专有权是指商标所有者或持有者在一定的期限和一定的地域内依法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未注册商标所有者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有权。
C项错误,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对未注册商标来说,只有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
D项正确,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甲公司有权随时将该商标申请注册。
故正确答案为D。
46.方某将其持有的 A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董某,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下列关于该股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自变更登记后生效 B.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董某取得 A 公司股权 C.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正确答案】
D.不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董某即取得 A 公司股权 解析:
本题考查商法。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并不能从上述规定中得出工商登记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关于工商登记在股权转让中的性质与效力认定问题,最高人民历来的裁判意见与司法观点是基本一致的,即认为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工商登记机关对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只是一种宣示性登记,对于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有权信赖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善意第三人可以依据工商登记文件对原股东的记载而要求其承担责任。 A项错误,股权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B项错误,股权转让实际完成时董某取得股权,而非登记后取得。 C项正确,股权变更后,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项错误,虽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非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但是仍需办理变更登记。 故正确答案为C。
47.甲公司是国内一家大型奶业有限公司,乙公司是一家知名日用品连锁超市,甲乙两公司约定,后者出售前者某款新上市的奶制品不能超过约定的最高价格。该约定( )。
(分数:0.50) A.是横向垄断协议 B.是纵向垄断协议
C.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D.不是垄断行为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法。
我国反垄断法区分了两类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两种协议对于竞争的可能影响具有较大差异。横向协议对竞争的危害程度往往更大。对于大多数纵向协议,只有在品牌间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竞争问题。也就是说,只有在供应商层面或购买商层面或这两个层面同时存在特定水平的市场势力的情况下才可能对竞争有消极影响。
A项错误,横向垄断协议,又称合谋、联合、串谋、卡特尔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间具有竞争关系的市场主体为了或排除竞争,而在产品数量、价格、市场等方面所达成的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并非是竞争关系,因此该约定不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B项错误、D项正确,纵向垄断协议,又称垂直协议、垂直协议、纵向、纵向协议等,是指在同一产业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处于不同经济层次、没有直接竞争关系但是有买卖关系的经营者,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达成的排除、竞争的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十
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甲公司与乙公司是上下游关系,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了奶制品转售的最高价格,但该协议不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目的,因此不属于垄断行为。
C项错误,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该奶制品公司或连锁超市均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故正确答案为D。
48.某旅游景区以保护景区内环境为名,禁止游客自带饮料和食物进入景区,游客在景区内只能购买景区销售的价格比正常价格高出2至3倍的饮料和食物,该景区的行为侵犯了游客的( )。
(分数:0.50)
A.公平交易权 【正确答案】 B.信息获取权 C.监督权 D.获得尊重权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法。
A项正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以影响景区环境为理由,不让游客带各种食物饮料,迫使游客在景区内消费高价饮料食物,这一做法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B项错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
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题中未体现消费者的信息获取权。
C项错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题中未体现消费者的监督权。
D项错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题中未体现消费者的获得尊重权。 故正确答案为A。
49.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 )。
(分数:0.50) A.
B.财政管理部门 C.国家金库 【正确答案】 D.中国人民银行 解析:
本题考查。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故正确答案为C。
50.下列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 )。
(分数:0.50)
A.丁某报考公务员,被某市司法局录取
B.王某拆除宅基地上旧房,请李某为其帮忙两天
C.某外资企业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招聘孙某为电脑程序员 【正确答案】
D.武某路边扬招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送其前往火车站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A项错误,丁某是市司法局的公务员,属于《公务员法》调整。 B项错误,王某与李某形成雇佣关系,属于民法调整。
C项正确,外资企业与程序员孙某形成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 D项错误,武某与出租车公司形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 故正确答案为C。
51.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标准是( )。
(分数:0.50)
A.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正确答案】
B.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差额 C.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故正确答案为A。
52.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制度是( )。
(分数:0.50) A.个人缴费 B.用人单位缴费
C.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正确答案】 D.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缴费相结合 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故正确答案为C。
53.我国《环境保》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且符合下列( )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分数:0.50)
A.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正确答案】
B.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C.专门从事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D.专门从事公益活动连续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法。
根据《环境保》第五十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故正确答案为A。
54.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自诉案件的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0.50)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B.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C.人民对自诉案件应适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D.自诉案件被告人未被羁押的,人民应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满足一定条件,自诉案件不一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55.梁某的丈夫唐某因盗窃罪在甲市A区监狱服刑,梁某户籍地在乙省B县,经常居住地在甲市C区,唐某的户籍地在乙省D县,梁某欲提起与唐某的离婚诉讼,她应在( )起诉。
(分数:0.50) A.甲市A区
B.甲市C区 【正确答案】 C.乙省B县 D.乙省D县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梁某欲对唐某提起离婚诉讼,唐某属于被监禁的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梁某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梁某经常居住地甲市C区人民管辖。 故正确答案为B。
56.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下列关于仲裁是否公开进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仲裁不公开进行,但法律有明确规定时,应当公开进行 B.仲裁公开进行,但法律有明确规定时,不公开进行
C.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正确答案】
D.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进行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故正确答案为C。
57.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描述,正确的是( )。
(分数:0.50)
A.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应当准许
B.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判决
C.人民审理行政案件可以适用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正确答案】
D.涉案金额不超过 2000 元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各方同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C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D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信息公开案件的。”涉案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认为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非经当事人各方同意后适用。 故正确答案为C。
58.为解决信息公开工作在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9年令第711号修订了《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内容,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坚持(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分数:0.50) A.信息全部公开
B.循序渐进、逐步公开 C.有申请、则公开
D.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行。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故正确答案为D。
59.上海的专门破产审判机构——上海破产法庭,2019年2月1日在( )揭牌成立,标志着上海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不断迈向深入,上海破产专业化审判将进一步提速、提质。
(分数:0.50) A.上海金融
B.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C.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D.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
2019年2月1日,上海的专门破产审判机构——上海破产法庭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揭牌成立,标志着上海的破产审判工
作机制改革不断迈向深入,上海破产专业化审判将进一步提速、提质。 故正确答案为D。
60.2019年7月1日起,我国投资领域的第一部行规文件——《投资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投资资金应当投向( )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等公共领域的项目。
(分数:0.50)
A.负有兜底责任 B.市场不能及时回报 C.必须加以监管
D.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法。
根据《投资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故正确答案为D。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
61.《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一规范属于( )。
(分数:1.00)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正确答案】 C.扩大解释
D.有效解释 【正确答案】
E.正式解释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错误,立法解释是指全国常委会所作出的解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是由最高人民所作出的解释,不属于立法解释。
B项正确,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说明。《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是由司法机关对婚姻法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C项错误,扩大解释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本题中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限定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小于字面含义,不属于扩大解释。
D项正确,有效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属于有效解释。
E项正确,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是由最高人民对婚姻法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 故正确答案为BDE。
62.就法的分类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 )。
(分数:1.00)
A.实体法 【正确答案】 B.私法 【正确答案】 C.根本法
D.成文法 【正确答案】 E.普通法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正确,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我国公司法属于实体法。
B项正确,私法是指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我国公司法属于私法。
C项错误,根本法是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居于核心地位的、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更为严格的,我国公司法不属于根本法。
D项正确,成文法是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施行的表现为条文形式的法律规定,又称为“制定法”,我国公司法属于成文法。 E项正确,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我国公司法属于普通法。 故正确答案为ABDE。
63.下列措施中,监察机关在行使监督、调查等监察职权时,可以采取的有( )。
(分数:1.00)
A.讯问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正确答案】
B.将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行为的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场所 【正确答案】
C.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等财产 【正确答案】
D.搜查被调查人的身体、物品、住处 【正确答案】
E.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
A项正确,根据《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B项正确,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C项正确,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D项正确,根据《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E项正确,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采取调取、查封、扣押措施,应当收集原物原件,会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名,并将清单副本交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保管人。” 故正确答案为ABCDE。
.下列法律文件中,( )属于我国行的渊源。
(分数:1.00)
A.行政处罚法 【正确答案】
B.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正确答案】 C.中国人民银行法 【正确答案】
D.最高人民公报案例 【正确答案】 E.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法理学。
法的渊源指的是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来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指的是以规范性文件表现出来的成文法,例如、法律、法规、规章等,非正式渊源主要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非规范性文件,例如道德信念、指导案例、判例、权威著作等。
A、C项正确,《行政处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属于法律,是我国行的渊源。
B项正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是我国行的渊源。
D项正确,《最高人民公报案例》对审判案例具有指导作用,具有说服和参考价值,是我国行的渊源。
E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属于行规,是我国行的渊源。
故正确答案为ABCDE。
65.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有( )。
(分数:1.00)
A.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正确答案】
B.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正确答案】 C.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正确答案】
D.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可以委托有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E.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时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B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公民人身自由;……”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
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C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D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E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故正确答案为ABC。
66.下列行为中,( )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分数:1.00)
A.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命令、指示行为 【正确答案】 B.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任免 【正确答案】 C.财政局向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
D.司法局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建办公大楼
E.对某市公务员酒后驾车行为予以罚款 解析:
本题考查行。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A、B项正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命令、指示以及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任免是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其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C、D项错误,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现保障。C、D项中行政机关的行为未体现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不属于行政行为。
E项错误,对酒驾车主进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是具体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AB。
67.市场管理执法部门接到某商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群众举报后,对该商店销售的商品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 )。
(分数:1.00) A.依申请行政行为
B.依职权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 C.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 D.抽象行政行为 E.行政强制行为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项错误,B项正确,依据“行政行为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方能作出,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便不能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不待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主动为之的行为。题干中市场管理执法部门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店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是其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作出的,而非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出的,属于依职权行政行为。
C项正确,D项错误,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为。如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决定、命令等。本题中市场管理执法部门是针对特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E项错误,行政强制行为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监督检查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BC。
68.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 )工作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分数:1.00)
A.行政裁决 【正确答案】 B.行政立法
C.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 D.法律顾问 【正确答案】
E.行政处罚决定审核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行。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故正确答案为ACDE。
69.蒋某于2018年9月20日在某区X超市里购买了一袋超过保质期的山核桃味瓜子,售价12.8元。他向某区食药监局投诉,该局遂向X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8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X超市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后认为,涉案过期瓜子仅有一袋,且未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后果,应予以减轻处罚,判决变更食药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罚款5万元”为“罚款1万元”,的判决适用了( )。
(分数:1.00) A.公开透明原则 B.程序正当原则
C.行政合理原则 【正确答案】 D.诚实守信原则
E.比例原则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行。
A、B项错误,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决定,尤其是不利决定时,必须遵循正当、公开的程序,具体要求为行政公开、程序公正与公众参与。本题中二审改判并未着重体现公开和程序正当原则。
C、E项正确,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其要求为:比例原则(指行政行为的作出要适合于目的的实现,且为达成目的面对多种可能选择的手段,须尽可能采取对人民利益影响最轻微的手段)、平等对待、正当原则(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与生活价值观)。本题中,根据实际情节变更行政处罚的数额,是适用了行政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
D项错误,诚实守信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政,不得任意反悔;行政主体不得为了自身的利益、欺骗行政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初衷和目的;行政活动应具有真实性与确定性,行政主体作出行政活动,应出于真实的目的和意图,意思表示真实、准确。题干中未体现。
故正确答案为CE。
70.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危害公共安全罪中,( )属于过失犯罪。
(分数:1.00) A.危险驾驶罪
B.危险物品肇事罪 【正确答案】 C.交通肇事罪 【正确答案】
D.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正确答案】 E.重大责任事故罪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A项错误,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明知危害公共安全,而故意醉酒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应属于故意犯罪。
B、C、D、E项正确,危险物品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均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这些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过失,且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故正确答案为BCDE。
7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行为构成虐待罪的有( )。
(分数:1.00)
A.生活富裕的儿子对年老体弱、生活贫困的父亲不予赡养
B.养老院护工对被护理的老人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 【正确答案】 C.丈夫经常对妻子打驾、体罚、冻饿,情节恶劣的 【正确答案】 D.养父长期强迫养子做过度劳动,情节恶劣的 【正确答案】 E.哥哥身亡,弟弟使用暴力殴打嫂嫂,强迫其改嫁他人的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情节恶劣的行为。
A项错误,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A项中的儿子不予赡养父亲的行为,若情节恶劣,则构成遗弃罪。
B项正确,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十九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项正确,属于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打骂、冻饿、体罚,情节恶劣的情形。
D项正确,属于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强迫作过度劳动,情节恶劣的情形。
E项错误,E项中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在一次行为中,对被害人实施严重的暴力伤害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故正确答案为BCD。
72.小学生袁某课间休息时到学校门口马路对面的商店买作业本,横穿马路时被汪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后交警部门认定汪某对本起交通事故负全责。对袁某所受伤害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1.00) A.应由学校承担
B.应由汪某承担 【正确答案】
C.学校在其管理过错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D.汪某在其驾驶过错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袁某可以要求学校和汪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D项错误,B、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民事赔偿责任应该由汪某承担,而学校在其管理过错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项错误,连带责任指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而本题中,学校承担的是补充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BC。
73.丁某将其机动车借给朋友万某使用,万某在开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了杨某,就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杨某人身损害赔偿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 )。
(分数:1.00)
A.单一之债 【正确答案】 B.选择之债
C.侵权之债 【正确答案】 D.法定之债 【正确答案】 E.连带之债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侵权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之债,是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包括: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法定之债的内容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题中,丁某并无过错,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外的赔偿应由万某承担,故债务人只有万某一人,为单一之债,A项正确。本题为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为侵权之债、法定之债,C、D项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ACD。
74.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大额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供货,乙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有( ) 情形之一时,可以中止供货。
(分数:1.00)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正确答案】 B.对外大额举债
C.丧失商业信誉 【正确答案】 D.放弃到期债权
E.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CE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六十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D项错误,对外大额举债或者放弃到期债权并不能证明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故正确答案为ACE。
75.甲公司申请取得了一个产品发明专利之后,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不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
(分数:1.00)
A.购买甲公司销售的专利产品并使用 【正确答案】 B.购买甲公司销售的专利产品并销售 【正确答案】
C.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继续制造 【正确答案】
D.为科学研究而使用甲公司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
E.销售不知道是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产品,但不能证明该品合法来源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BCD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E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ABCD。
76.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
(分数:1.00)
A.农用地 【正确答案】 B.商业用地
C.建设用地 【正确答案】 D.工业用地
E.未利用地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故正确答案为ACE。
77.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禁止销售的产品,销售者同时满足( )条件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分数:1.00)
A.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 【正确答案】
B.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查处
C.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正确答案】 D.及时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害 E.确有悔改表现 解析:
本题考查行。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AC。
78.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证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分数:1.00)
A.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有义务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 B.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正确答案】 D.证人一律出庭作证,否则不能采信证言
E.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C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只要
知道案件情况,能正确表达意思,就可以出庭作证,并不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故正确答案为ACE。
79.在刑事诉讼中,( )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分数:1.00)
A.采用刑讯逼供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 【正确答案】 B.采用暴力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 【正确答案】 C.采用威胁方法收集的被害人陈述 【正确答案】
D.收集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但是可以补正的
E.收集物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
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故正确答案为ABCE。
80.根据我国《刑事诉论法》的规定,对于( )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处理。
(分数:1.00)
A.正在实行犯罪 【正确答案】 B.通缉在案 【正确答案】 C.越狱逃跑 【正确答案】 D.正在被追捕 【正确答案】
E.犯罪后即时被发觉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故正确答案为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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