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
文件 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广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07]2号
广汉市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综发[2007]1号、广办发[2007]4号和广[2007]1号文件精神,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努力为学校师生营造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广汉市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 要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 作制度,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要有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部门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实行准会制度。凡市上召开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顶替,并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上积极发言,会后落实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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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各成员单位要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区域间、成员单位间、部门间的合作,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四、积极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特别是节假、双休日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地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排查,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参加市上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本辖区安全稳定。
五、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凡市上安排专项整治和本单位的排查活动都要作好记载,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积极向领导小组报送好的作法和工作经验。
联席会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3、6、9、12月份,即学校的开学初和学期末,特殊情况或有重点整治任务需召开工作会议,另行通知。
广汉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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