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置地上海大区(xx年度)
XXXXXX集中采购协议
甲方:xx置地(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x
电话:021-xx
传真:021-xxx
乙方:XXXXXXXXXX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友好协商,甲方确定乙方为集中采购供应商之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置地上海大区XXXX年度XXXXX集中采购事项协商一致。
兹订立协议如下:
1 合作内容:
1.1 甲方指定乙方为xx置地上海大区XXXXX备选供应商,乙方负责本协议有效期内在建工程的XXXX的供应或供应与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1.2 甲方将根据其产品需求划分工程量及决定是否采用乙方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调整各项目XXXXX的材料及款式。
1.3 甲方保留根据上一项目履约情况调整工程量分配的权利:如甲方发现乙方产品质量、安装水平或供货时间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就具体项目另行委托供应商执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4 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乙方履约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其所属项目是否纳入本集中采购的供货范围,乙方同意并承诺不会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工程量的变化提出改变价格及对本协议及相关合同文件条款进行修改的要求。
2 产品标准
2.1 XXXXX的品牌为XXXX ,具体合同单价详见《价格清单》。
2.2 货物质量标准/等级为《技术要求》中所明确的相关标准要求及所列的相应技术指标。
3 价格体系
3.1 本集中采购协议中所有产品的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价,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之调整)、材料、机械、工具、安装、所有该产品必要配件、工期配合、质量、直接费和有关之间接费、利润、税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口关税及等)、必须的加班赶工费、知识产权费(含专利费)、包装空运及本地仓储费用、成品保护费、运输费用、所有取费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乙方不能于本合同签订后因任何原因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物料价上升、人
工费涨价、汇率改变、税率增加等要求增加单价。该单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因任何原因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人工费涨价、汇率改变、税率增加等)而调整。
3.2 最低价承诺: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集中采购合作协议价格为上海地区最低价,在集中采购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始终遵守这一承诺,如甲方有证据表明乙方有违反这一承诺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已签项目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3 如在具体项目合作期限内由于乙方产品更新造成原有型号停产,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不增加单价的情况下乙方才可替换产品。
4 项目采购合同签约
4.1 本协议为集中采购协议,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由乙方同甲方指派的项目公司或总承包人或分包人进行签署。当甲方的具体项目公司在执行项目采购合同过程中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时,乙方同意并承诺不以此为由而影响其它项目采购合同的执行。当乙方在具体项目采购合同中出现严重违约时,而该项目采购合同的甲方剩余未付货款已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授权的经销/代理商或其关联公司)同意并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的项目公司有权单方面决定从其它项目采购合同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进行抵扣。
4.2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4.3 本协议所涉设备材料的准确供货期以具体项目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4.4 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至集中入住通知书约定的入住之日后2年止,最长不超过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年。
4.5 本协议所涉付款方式依照具体项目采购合同的约定执行。
5 经销/代理商事宜:
5.1 本协议所涉设备材料的经销/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并需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经销/代理商须具有相关的安装资质以保证完成配合XXXXX的安装工作。
5.2 乙方承诺其指定经销/代理商履行本协议及相关文件项下的约定,并就经销/代理商在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项目采购合同由甲方指派项目公司或总承包人或分包人和经销/代理商签署,各项目的货款结算和票据的开具由甲方指派的项目公司或总承包人或分包人同经销/代理商直接完成。
5.3 在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要求更换经销/代理商,须获得甲方同意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擅自更换经销/代理商的,甲方及其指定项目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采购合同,不予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已签项目合同金额30%的违约责任。
5.4 经销/代理商须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工作。
5.5 经销/代理商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必须来源于乙方,若甲方发现任何项目的任何产品来源于其它途径,甲方及其指定项目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采购合同,不予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已签项目合同金额30%的违约责任。
6 协议组成
本集中采购协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其组成和效力解释顺序如下:
6.1 协议条款;
6.2 过程中来往函件;
6.3 合同条件;
6.4 技术要求;
6.5 投标须知;
6.6 价格清单;
6.7 项目采购合同文本;
7 其它:
7.1 所有产品的配件均按照最新产品样本的相关说明执行,乙方印制最新产品样本时须第一时间传送至甲方。
7.2 如集中采购协议文件各部分、条款之间发生不一致,应按“协议组成”条款约定的排列顺序作优先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无法作出合理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在不影响供货计划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7.3 本集中采购协议正本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正本、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xx置地(上海)有限公司 (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XXXXXXX公司(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