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
委托人:***,男,生于1974年12月1日,住******,身份证号码:511023*********4.
委托人:***医院,住*********,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和委托人***医院产生医患纠纷,为明确双方责任,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贵所对***医院为***进行诊疗的诊疗过程进行鉴定,鉴定内容为***医院对***的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该过错是否与***的治疗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若存在因果关系,该因果关系的大小及程度。
委托人: 委托人: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quwan.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