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行政监督职能日益完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它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行政监督的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种种问题大量存在。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何在?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行政监督不到位。因此,如何探索一条既符合我国国情,又有利于提高效率的监督模式,目前已成为理论界、部门关注的热点。下面是本人对当前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及如何加强行政监督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行政监督;现状;对策
行政监督有些时候也称为行政调查,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章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所实施的检查和督导活动。它对国家行政实行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行政监督的主要任务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遵从法律、规章进行检查,对行政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以防止和纠正管理中的偏差和失误,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保证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党的以来,纪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巡视活动,相继查出多名违规违纪的高级,这对我国行政机关产生了较大的威慑作用。问题严重影响和败坏了党和的形象,损害行政机关的权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加强完善行政监督,要求行政监察机关更加严格执法。
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途径。发展民主政治,就是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监督管理国家的权力的真正落实。监督权是人民的基本政治权
利之一。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政监督的一大优势。
一、行政监督的涵义与解析
(一)行政监督的涵义
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利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二)行政监督解析
行政监督分为执政党的监督、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公民监督及其社会监督。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为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其性质是一种依职权、单方的、相对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目的是位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二、我国行政监督现状分析
(一)我国行政监督的不足
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但较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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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当前,我国依法行政中存在着一些影响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把行政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二是监督体系不合理。三是监督法律不健全。四是权力监管监督实际效力小。五是媒体监督与公民监督效力弱。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行政效能的提高,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而解决这些问题最迅速、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加强行政监督。这也是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行政监督建设不足之处原因分析
我国行政监督建设的不足之处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观念上存在误区。认为行政权力大于行政监督,特别是一些党政权力部门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独揽大权,知法犯法,凌驾于法律之上。其次,和方面存在问题。目前我国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阶段,一些公共管理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存在许多弊端;一些地方在行政监督的建设过程中,没有制定具体的目标和实施步骤,没有将行政监督与当地行政部门分离这是监督体系的一大缺失,监督部门受同级的管辖就导致监督部门出现该管不敢管的局面,这就使监督的实际效率大大降低。再次,相关的监督法律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督法律与监督不配套,这就使具体的监督活动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法正常行使监督权力。最后,监督体系中媒体与公民参与监督过少。这主要由于行政活动公开化机制不健全,透明度不高,致使媒体和公民监督渠道不畅通;同时公民参与意识淡薄。
三、推动我国行政监督建设的措施
行政监督是统治(治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需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并随着这些条件的日益充分而发展。创建行政监督不仅仅是制度上、运行机制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行政理念上的转变,由官本位和权力本位向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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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和社会本位转变。构建行政监督意味着治理模式的重大转型,涵盖了从施政理念、组织架构、职能调整、权力运行方式等多个方面,是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同时,治理模式转型应放在中国社会整体转型这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下加以研究,因为与市场、与社会、与公民都不是相互隔绝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
(一)转变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观念
转变观念,是推进我国行政监督建设的前提,转变观念要求改变过去的统治思想,变为参与管理的方式和方法,重新定位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一,要克服“官本位”,树立“民本位”的观念。正确认识与社会的关系,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第二,要进行现代的理念教育,要从统治观念向治理观念转变。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合理使用权力,权力受监督的约束。第三,要树立“有限”的观念。必须在思想上打破“全能”的神话,树立“有限”的观念,让权力的实施受法律约束不得滥用。
(二)构建科学的行政监督机制
规范权力运行方式,是建设公共服务性的重要内容。要完善监督机制,落实依法行政,要在构建科学的行政监督机制上下工夫。建立行政监督,一是完善行政组织法体系,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的法定化;二是规范行政程序,实现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确保权力行使的规范有序;三是改革行政,将行政监督与行政管理彻底分离,使行政监督部门受上级监督部门管辖,建立完整的的行政监督系统;四是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把要求公开信息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予以保障,实行“阳光行政”。
(三)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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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法律机制,从总体来讲,要在行政监督立法,守法,执法三个环节齐抓共管。一是制定一系列专门用于监督的法律,统一执法标准,建立执法程序;二是在行政监督执法过程中要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三是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上要进行有针对有侧重,对于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应法律制裁措施。
(四)培育公民参与意识
转变公民参与意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行政监督的建设。转变公民参与监督的观念要求改变过去的传统思想,也应作出相应改革。第一,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务公开机制,活动公开通明化从而使公民监督渠道畅通。第二,让公民多渠道参与监督,相关监督部门应该为公民构建监督平台让公民的监督权得到更好更有效地发挥。第三,组织宣传教育公民积极参与监督,对公民所监督举报的情况查实后酌情给予奖励,从而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监督中来。
四、结论
总的来说,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自改革开放来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进和提高,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建立更好的监督体系,创造更好的监督环境,让我国的行政管理正常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给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然而行政监督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行政监督的建设是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由于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的影响,人治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根深蒂固,加上一些传统观念,切实实现由统治到治理,由管制到服务并非易事。另外,我国建设行政监督的理论准备不足,建设过程中,还需要理论工作者和工作人员的良性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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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才能有效推进行政监督的建设。况且行政监督本身也是一个新事物,到现在不过几十年的历史,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实践。加上中西文化的差异,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吸收国外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自身实际,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道路。因此,我国建设行政监督任中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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