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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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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 全 7——一朱建华 (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四川成都610000)  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公共行政监督体系,并在监督行 政机关及其人员勤政廉政,促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行政监督;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0073—01 行政监督是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 也是对行政活动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其实质就是指依法享有行政监督 为有效地解决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共行政监督的效能,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我国 权的监督主体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所实施的监 督。对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促使依法行政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是现代行政管理实现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的有力保障。 一、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已经 初步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公共行政监督体系。但 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公共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存在着一些 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体系结构离散,功能不强,缺乏监督合力。目前我国已形 成较系统的多元化行政监督体系,监督主体多,方式渠道多,但行政机关 内外各种监督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各种监督主体又都程度不同地存 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 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 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使监督工作难免存在“交叉带”和“空白带”,其结 果既损害了行政监督的权威和效率,又削弱了其整体效能,从而监督机制 弱化,缺乏监督合力。 (二)公共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监督力度。公共行政监督体 现着监督权对行政权的制约,这种制约的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监督主体 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这是因为任何权力制约机制的有效运行都毫无例 外地取决于其地位的和足够的权力,性是公共行政监督的本质 特征和内在要求。但从目前各行政监督主体实际情况来看,大都处于附 属地位而缺乏必要的性,制约职权和手段不够强大,因此,监督缺乏 力度。这在监督、司法监督以及内部监督中都有体现。 (三)公共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公共行政监督是 一种法制监督,这不仅意味着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监 督,也意味着行政监督应依法进行。有关监督的法律法规既是对行政监督 权力及其行使的规范,又是这种权力及行使的保障。立法机关已出台了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大量的监督法律、法规,但是从总体上讲, 行政监督立法还不完善,一些重要的监督规范未能推出,使一些重大的监 督活动无法可依,既有的一些监督规则措词笼统,很不具体,缺乏清晰明确 的标准和可供操作的细则,使监督主体难以准确裁量和及时查纠被监督对 象的越轨违法行为,致使具体的监督活动无章可循,缺乏可操作性。 (四)行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的追惩性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 事中的过程性监督。公共行政监督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应当贯穿于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全过程。然而,长期以来,我们监督工作的 重点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 为过程中的控制。一旦问题发生了,对社会已产生了危害或不良影响,给 国家和人民利益已造成了损失,才进行查处和惩罚,由于缺乏事前预防和 事中控制,以致造成行政偏差和现象出现过多,行政监督机构经常忙 于应付“查错纠偏”,使监督工作陷入被动消极的不利局面。 (五)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人 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对一切国家行政机关 实施全面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最高层次、最有 权威的监督,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一年一度一次会议对的监督 作用有限,缺乏经常性监督,监督的力度也不够,难以真正体现作为 最高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 二、我国行政监督的对策分析 作者简介:朱建华,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 的行政监督机制: (一)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的立法, 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行政监督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没有健全的法制, 行政监督就失去了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和监督的客观保证,也就不可能 对社会运行过程实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为此,必须加强立法工作,使监 督有法可依逐步实现法律化,尤其是需要加快制定一部《监督法》,只有 完善监督法制,才能为健全公共行政监督法律机制,依法实行行政监督提 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和保障。 (二)各监督机构协调发展,形成合力。我国的行政监督系统主体多 元,未能形成一个明确的核心,监督力量缺乏有效的整合,内外监督各不 相属,国家、社会监督相脱节,监督的合力较弱。因此必须加强总体协调, 充分发挥总体监督效能。明确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能界限和层次关系, 加强监督的总体规划和避免不同监督机制间的重叠和冲突,增强其整体 合力,使不同主体的监督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切实受到上下左右各方面的有效监督。 (三)建立起行政监督的垂直领导。行政监督机关保持,这 已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一项原则,只有如此,才能保证监督的实效性。我 国的内部监督实行双重领导,实践证明,这种内部监督由于体系不独 立,地位不高,容易受人情关系的影响,因而监督大打折扣。解决这个问 题的有效办法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的外部监督体系。其优点足,外部 监督地位,自成体系,无关系网的影响,不用担心打击报复,比较容易 做到大胆地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 (四)健全与群众监督机制。社会具有公开性、及时性、灵 活性等特点,因而它对监督行政权力有着独特的功能。监督是整个 社会的预警系统,从而对被监督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政治压力,使罪 错行为者至为忌惮。因此,很有必要尽快出台监督方面的法律,以法 保障新闻的调查、报道和批评的权利,明确新闻工作者的义务和责 任,使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五)加强行政监督人员的职业伦理教育。我国要健全行政监督机 构,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要在社会公德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普遍认可的职业道德标准。因为这是各 项反腐倡廉措施取得社会广泛支持的基础之一,也是公务员依法办事的 前提之一。同时,要深人地开展行政伦理教育和宣传,让公务员树立正确 的人生观、荣誉观和价值观,提高公务员的职业素质,更好地发挥道德评 价力量在反斗争中的功效。 参考文献: [1]浦兴祖,竺乾威.当代中国行政[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 [2]罗忠敏.通向廉政之路[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 [3]李景鹏.中国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纲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 [4]徐仁璋.公共行政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5]莫吉武.当代中国政治监督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 [6]潘世钦.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若干构想[J].政治与法律,1999 (3). [7]张立荣.中国行制监督机制:现状评析及改革探索[J].政治学 研究,2001,(2). c ngChina-・73II ・ 魅魅力中国 力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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