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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实施方案

来源:暴趣科技网
博罗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我县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市民的体育权利,进一步提高博罗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探索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博罗特点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根据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以及《惠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结合我县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 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民健身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崭新面貌,全民健身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设施、活动、组织、服务四大网络逐步健全,群众参与锻炼和健身的热情不断高涨,人民群众体质不断增强。自2006年开始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来,体育局结合博罗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制定了博罗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截止2010年止,我县共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77个。目前我县共有社会体育团体组织17个,湖镇、杨桥、石湾、园洲、公庄等多个镇组建了体育行业组织,园洲镇上南村组建了村一级的体育协会,各种体育协会组织遍布全县各镇。全县各镇均成立了文化服务中心,每个乡镇相应设有专门或兼职体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为适应我县群众体育活动人数的不断增加,农村体育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局举办了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目前全县共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近600名。培训对象主要来自各行政村村干部,体育行业协会的业务骨干等。通过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体育骨干的体育健身指导意识,有效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体育强县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博罗”这一工作核心,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

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建设幸福博罗,创建省文明县城作出积极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与博罗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有力的基本满足广大市民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市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行为和体育生活方式成为更多市民的选择;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1、群众健身素养普遍增强。群众健身意识、健身知识和健身能力明显提高,体质健康教育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6%。群众主要体质指标处于全市前列水平。

2.健身场地设施显著增加。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基本实现城乡公共运动场所全覆盖。各镇形成相应规模的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体育健身规模和功能进一步拓展。规划并逐步建设“一村一场(篮球场)、两台(乒乓球台)”。社区、村镇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和管理均质化。扎实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3.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探索并逐步形成体育行政部门、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社区(镇)文化活动中心(站)、体育社会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构成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并推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机制。体育健身俱乐部或协会社区覆盖率达到50%。基层体育组织的数量不断扩大,社区健身团队达到200支。

4.青少年体质进一步改善。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每天锻炼1小时、阳光体育及中小学体育赛事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丰富多彩,深入推进校园足球等活动,每年举办中小学生“萌芽杯”比赛,每个学校有定期举行的特色校运会,做到人

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努力使更多的学校申报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5.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各社区、各镇、各行业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职工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经常性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在职职工每人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锻炼,每年参加一次以上体质测试,掌握一项以上科学的体育健身锻炼方式。积极组队参加全市农动会等重大比赛,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积极开展社区体育比赛和活动,推广“体育生活化示范社区”。大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做强做大博罗县运动会。打造“一镇一品”的全民健身主题特色活动,形成全县各镇都有一个以上的彰显地方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努力达到每个行政村有每年一次以上定期举行的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日”、“体育节”等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进一步发展。

6.科学健身水平明显提升。健全县、镇、村(街道)三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探索建立与县国民体质监测指导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监测指导站。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从培训、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入手,壮大队伍,提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本县常住人口的1.5‰。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模式

以全民健身四个网络(设施 、活动、组织、服务)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县、镇、行政村(街道)三级实施环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各实施环节行政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实行政绩考核挂钩机制,在县的领导下,由县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试行本计划。 (二)实施环节

1、抓好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设

2011年全面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把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建造体育健身设施,已建造的体育健身设

施,不得挪作它用;2015年前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健身点、社区公共运动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到居(村)委会,覆盖率达到100%;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有计划地逐步向社会开放,每年将本单位体育设施开放情况报县。力争80%的学校场地向公众开放,进一步增加开放时间。

2、抓好全民健身活动网络建设

(1)学校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纳入教育计划,每周三次课外体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深入推进校园足球等活动,每年举办富有本校特色的校运动会,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2)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体育建设团队,开展经常性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在职职工每人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锻炼,每年参加一次以上体质测试,掌握一项以上科学的体育健身锻炼方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将本单位职工健身活动情况报县,作为考核事项,优秀者给予奖励。

(3)各行政村、街道、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比赛和活动,每年推广“体育生活化示范村(社区、街道)”评比,并给予奖励;各村、街道、社区要根据本地情况定期开展富含特色的民间体育活动。各村、街道、社区每年将群众性健身活动开展情况报县,作为考核事项,优秀者给予奖励。

(4)体育主管部门健全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完善群众体育竞赛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全民健身活动进行指导。 3、抓好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

(1)完善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全民健身三级组织网络,健全基层体育站点。2015年前在全县各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全民健身组织机构,行政村力争设立全民健身体育站点。

(2)体育部门管理好各体育协会,加强对体育协会的监督、指导,鼓励体育协会发挥民间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部门每年对体育协会情况报县,对开展全民健身作出重要贡献的体育协会,将给予奖励。

(3)鼓励学校发展学生体育组织,重点学校力争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给予经营性体育俱乐部、健身房以优惠;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应有

计划地发展老年人体育项目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组织。

4、抓好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建设

(1)体育部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从培训、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入手,壮大队伍,提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每年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2015年前,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本县常住人口的1.5‰。

(2)各镇文化站应协同体育部门,力争在2015年前,各镇设立体质监测站点,具备对基层全民健身提供体质监测、运动处方、咨询等服务的能力。

(3)县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指导,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健身观,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好习惯,不断提高身体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明城区、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重点支持农村和社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本实施计划。 (二)确保财政投入

县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县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按照国家有关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由体育主管部门分配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根据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县体育局协同县财政局编制每年全民健身预算报县。(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体育局)

(三)加强宣传工作

县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健身氛围,引导市民健身消费;县体育局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赛事)、全民健身日、开展

市民体质监测等形式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宣传;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有计划地宣传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县体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行业协会) (四)建立督促检查考核机制

县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责任书》,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列为相关单位领导年度考核指标。县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报告,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县。县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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