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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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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万事兴

——婚姻家庭伦理道德浅论

一、 婚姻和家庭的概念

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把婚姻和家庭并提,但是,这里首先要指出的是:有了婚姻,不一定有家庭。

婚姻:社会学把婚姻定义为社会认可的配偶约定,在一夫一妻制的条件下,指的就是一男一女之间的性行为和经济合作。

家庭:通常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组织单元,单元中的成员主要来自血亲关系或由婚姻构成的非血亲关系或模拟血亲关系。传统的家庭通常包括了夫妇、父母(或其他长辈)、已婚或未婚子女、已婚或未婚的兄弟姐妹。而现在的家庭,通常还是包括了血亲关系,但也有不包括任何血亲关系的,譬如一对同性恋领养一个孩子,在美国,这已经不是个别案例了。

家庭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并为法律和道德所承认。

二、 婚姻家庭道德的伦理价值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只有当人类的两性关系被纳入婚姻家庭的轨道以后,人类的性爱和生命活动才真正摆脱了纯属自然行为的本能时期,进入一个受到自身及社会约束的伦理阶段。它规范着人们的正常繁衍。人类婚姻家庭观念的进步,标志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

1、 和谐幸福的价值

在现代社会,家庭不一定是生产单位,或者说不单纯是生产单位,它更重要的是家庭成员休养生息的场所。虽然在农村或城市手工业、商业等领域中,家庭仍然是生产或经营单位,

但这种角色正渐趋减弱。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将逐渐使家庭退出生产领域,而且,由于紧张多变的生活节奏,复杂尖锐的人际关系,使得家庭作为一个避风港、安乐窝的价值更为突出,以使疲惫的身体有个喘息的地方,精神有个栖息的场所。和谐幸福的家庭为家庭成员从事社会活动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家庭和谐幸福使人的精力体力得到休息和恢复,乃至提高,从而使人以更大的创造热情和力量投入到工作中去。家门不幸,家庭不和,必然影响人们的工作和学习。现代社会中,离婚率增高,婚外恋情增多,造成了婚姻危机和家庭矛盾以及一些社会问题,从反面说明了家庭和谐幸福的价值所在。家庭和谐幸福的基础是爱情、亲情和义务的统一,只讲义务,没有爱情和亲情就可能只和谐而不幸福,或根本不会和谐幸福;反之,如若只有所谓的爱情和亲情,不讲义务就会使情分流于空谈。

2、 教育人格的价值

家庭承担着婚姻双方的格再造和培养下一代合格公民的重任。婚姻双方最初的家庭关系,双方的人格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既是自身人格自我教育的新阶段,又是对子女人教育的起点。传统社会中,婚姻家庭关系中片面调女性对男性的绝对服从,晚辈对长辈的绝对服从

女性和晚辈是没有人格和个性的。而在今天婚姻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长幼平等,每个人都有己的人格,丈夫也可以服从妻子,长辈也可以从晚辈。这种服从是对知识、

能力和品德的信服,不是对夫权和父权、年龄和资历的服从。男女双方长幼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形成了新的开放的主的“家风”和“家法”,彼此承担教育人的责任。家庭要为社会输送一代新的合格的公民,它是引导人走上社会的桥梁,儿童社会化首先是在家庭中行的。虽然学校教育占有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家成员间的特殊关系,通过耳濡目染,言传身教,能直接、更有效地起到学校教育所难以起到的作用,从反面看,有的孩子失学、辍学,或经商,或流浪,多是父母未尽到责任,未承担起教育的义务所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由于家庭教育不力。

3、 安宁归宿的价值

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出现,大家庭逐渐分化为各自的小家庭,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已不多见,至多也不过三世同堂,家庭的核心也已由长者转变为家中挑大梁的中年人。随着小家庭、核心家庭的增多,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权威减弱,出现了不关心老人、不尊敬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现象。加之经济价值的生活化,使家庭关系笼罩上了浓重的物质关系或金钱关系的阴影,个别老人由于失去了工作能力,甚至生活能力,晚景凄惨。在社会还不能完全承担起养老的责任时,家庭仍然是老人安享晚年的场所,是老人享受天伦之乐的归宿所在。

三、 传统中的积极和消极因素

学者们普遍认为,在以家庭为基本生活单位的今天,中国传统伦理仍有其现实的基础和重要的实践价值。

积极因素方面:

1、主张对婚姻与两性关系的严肃慎重态度。

“夫妇正,然后万事无不出于正”“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认为两性关系是社会关系和人伦关系的起点和基础,承担着承继祖先、繁育后代、延续家族血脉的责任和义务,承担着繁衍劳动力、巩固和发展家庭自然经济的社会职责,两性关系的端正有序维系着整个社会的人伦秩序和道德秩序。

1、 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要求对爱情的忠贞专一,强调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阴阳和而后雨泽降,夫妇和而后家道成”。

“结发为夫妇,恩爱两不移。”

“何为人义?父慈,子孝, 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

2、 对女性贞操的重视。

贞操即坚持忠正的操行和品质。贞操原本是说明人的道德操守的一般道德范畴,后来成为特指女子性道德的一种道德规范。贞操的主要要求是,从一而终、贞一修容、洁身为义,要求女性自重自爱、珍视名节、恪守贞操。应该承认在封建社会贞操观发生了异化,成为钳制女性维护男权的腐朽性道德,这些封建糟粕我们应该彻底抛弃, 但是,中国传统婚姻与性道德要求女性注重妇德、妇言、妇容,要求妇女注重自己的名誉,,珍视自己的贞操,恪守自尊、自爱、自珍、自重的人格操守,则是应该肯定的具有积极意义的道德成分。

消极因素方面:

1、性欲为恶的观念,造成了封建时代的性保守、性愚昧和性禁锢,阻碍了中国古代性科学的发展。这一情状的突出表现是, 封建时代性的堕落和放纵都是普遍存在的,中国古代的春宫图、房中术、明清时代的性文学广为流传,卖淫则是各朝代兴盛不衰的职业。禁欲主义和纵欲主义的同时并存,显现了封建性道德的畸形状态。

2、以家世利益和父母之命为核心的婚姻与性道德完全剥夺了青年男女的人格和自由择

偶追求爱情的权利。这种性道德是封建家长制的表现,它蔑视人的情感,剥夺人的自由和人格,是扼杀人性缺乏人道的性道德。

3、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性道德造成了封建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这种不平等表现在婚姻关系中,则是男子可以娶妻纳妾,女子只能从一而终,男子可以去妻去妾,女子只能守贞守节;表现在生育问题上,则是重男轻女、多子多福;表现在社会生活上,则是男子独揽政治、经济、文化大权,女子既无参与权,更无发言权。男尊女卑的性道德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它不仅影响了女性的人格发展,而且纵容了男性的自私、独断、专权和淫欲,也影响了男性的人格健全与发展。

四、 婚姻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变

1、婚姻家庭伦理关系的轴心由纵向转变为横向。

婚姻家庭伦理关系的轴心由纵向转变为横向,指的是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已由传境的重亲子关系转变为重夫妻关系。在古代社会,“不孝育二二,尢后为大”,结婚成家,对上要孝敬父母、对下要传宗接代,因此,往往是夫妻关系依赖于亲子关系。而现代社会,社

会已经能在家庭之外满足人们在经济、教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养育问题对于个人来说已经不像在传统社会中那么重要了。由此导致传统的“经济台佧社”、“生育共同体”等面目出现的家縻正在被现代的“情感—心理—文化共同体”式的家庭所取代 ,建立在生物学基础上的夫妻关系成为家庭关系中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一环。

第一、 追求婚姻自由和婚姻质量已成为一种时尚。

现代新型的夫妇式婚姻模式,注重和追求的是婚姻关系中的爱情、陪伴和支持,衡量婚姻质量的标准主要在本代,在夫妻之间感情与义务、情爱与责任的统一,正逐渐成为人们的理性选择和对婚姻的道德评债。

第二,男女平等已成为家庭生活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男女平等对于提高婚姻家庭生活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并因此而增强了追求男女平等的自觉性。不仅如此,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为男女平等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而现代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迈进,全民族法治意识的增强,又为男女平等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三 ,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在下降,这从反面体现了伦理轴心的转移。近年来,婚姻家 庭关系的稳定率在持续下降,这主要表现为离婚率不断上升且年龄趋多层次化。除离婚以外,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性下降还表现在关系趋于开放,非婚同居、婚外情增多而引起的离婚现象的增多。

2、婚姻家庭伦理关系的重心由长者下移到年轻者身上。

一方面,现代化进程促使婚姻家庭伦理关系的重心由老一辈下移到子女身上。

在古代社会,社会活动中流行的是一种年龄和资历取向,家有一老,胜过一宝。而在现代社会,由于社会提倡能力取向,倡导求新、求异、求快,知识更新的速度大大提高。使得新生代在很多方面体现出比老一代的优势,而老一辈的年龄、经验优势有时反而变成一种前进的障碍。两代面对现代化进程时各自优势的此消彼长,不可避免地导致生活中出现伦理重 心的转移,子女事实上成为当今家庭生活中的重心。

另一方面,一系列社会变化又促使婚姻家庭伦理关系的重心由长者下移到儿童身上。

这些变化中,最主要的就是独身子女的大量出现、社会经济的巨大进步、社会生活速度 的加快以及人际关系的逐渐冷漠化。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儿童对于父母而言,发挥调适夫妻关系、实现父母心愿的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进步,由于所育孩子的减少及对自己孩子的期望值增大 ,父母在孩子的教育上投资的动机 和能力得到显著的提高,儿童的教育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成为一个重要的生活内容。

五、婚姻家庭中的具体伦理关系

[夫妻伦理关系]

1、 关于爱情的讨论。

如果说爱情原本是一个高尚的词汇的话,那么在物欲横流的今天,爱情也如同一盘怪味鸡丁,被掺杂了许许多多“佐料”,被演绎得五花八门,甚至有的人在谈论爱情时或在进行所谓的爱情时已经到了无耻的地步,在他们说我爱你的时候,听起来还不如野猫发情时的叫声更为动听。

(1)唯美爱情的悲剧

那些婚前热恋的男女们的眼中只有唯美的爱情,只注重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的情节,当他们结婚之后,突然发现,原来,那么那么美的爱情到头来还是离不了吃饭、睡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俗套,就会在经意与不经意之间发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慨叹。由此,就会对婚姻、家庭产生乏味的感觉,特别是当两个人的缺点暴露得越越来越多、越来越觉得对方的缺点是大于优点的时候,他(她)们心中的那份唯美的爱情就在忽然之间如同一个在烈火中被烧得火热通红的玻璃球在突然之间掉进了冷水盆中,在高温骤冷之下,炸出成团成团的细细密密的纹,只要有外力轻轻一碰,立刻就粉碎成一地玻璃碎沫。这个所谓的外力,就是他(她)们重又发现的一个可以继续他(她)们唯美爱情幻想的梦中情人。他(她)们能够找出一在堆理由甚至不要任何理由,就把原来的那个唯美的爱情一脚踢得粉碎。

(2)爱情是游戏

把玩弄感情当成是一种乐趣,把爱情看成是一种游戏,没有责任感,没有严肃的态度,他们信奉的是只要两情相悦即可上床,当彼此觉得不合适时,即刻就可以分手,在他们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的扯淡的东西。

除了以上赘述,还有唯钱的爱情,如美女傍大款,帅哥傍富婆之类的;有唯权的,如牺牲色相换取功名地位的;有唯性的,如见到谁都可以说我爱你目的只是为了与你上床的……种种、种种。

2、 性伦理

由于性是人最原始的欲望,也是人类繁衍之所必需,所以有关性的话题从古至今比比皆是。

性存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追求爱情时两情相悦的性,有将拥有异性伴侣作为成熟标志的性,有偷尝禁果体验成熟的性,有怕爱情失败未婚同居的性,寻求刺激纯粹肉欲的性,有冲破束缚崇尚自由的性,等等,等等。

但不管怎样,以上的性观念都如同一枚枚重磅,向国人的传统的文明的家庭、婚姻、伦理、道德实施着猛烈的攻击。

3、 离婚

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下降。

首先,离婚成为一件“时髦”事。表现在离婚率的上升,离婚人的低龄化趋势以及婚期的不断缩水上。离婚自由是得到《婚姻法 》保证的。离婚再婚已不再被人当成丑事,多数人认为实在合不来就该离婚,不再奉行传统的“从一而终 ”。在离婚方式上,讲求好合好散、文明离婚,协议离婚已成为离婚的最主要方式。这使人们可以不必再为一次错误的婚姻而付出终生的代价。但是它也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对孩子的影响,其中包括心灵的创伤、母爱或父爱的丧失、教育的困难等方面的问题。

造成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下降除离婚以外,还表现在性关系趋于开放,傍大款、婚外情、一夜情、杯水主义等增多而引起的离婚现象增多。许多人认为高离婚率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有人认为这是家庭伦理道德水平下降的表现。但不管怎样,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下降,同婚姻家庭伦理关系由传统的重亲子关系转变为重夫妻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它

是个体自由和平等意识的增强,情爱在家庭生活中分量增加相适应的必然结果。

4、 小结

家庭伦理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关系,因而婚姻道德也就成为家庭伦理的核心,婚姻道德的确立是家庭和睦和幸福的核心。

婚姻确立的前提是性的存在,因此性伦理和性道德也就成为婚姻伦理的必要组成部分。

离婚是婚姻裂变的一种形式,离婚的道德也是婚姻道德的一部分,对离婚进行道德约束在今天尤为必要。

[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了父母要抚养教育好子女和子女要瞻养、尊敬老人这两方面的内容。履行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这一家庭伦理道德义务,关键在于“爱”(亲情)和“教”(义务),即把抚养与教育很好地结合起来。培养子女,首先要在生活上关心他们。但不能就此止步,父母应该把对子女的爱提到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高度,按照社会主义事业人的标准严格要求。从家庭伦理关系的角度分析,子女之所以应该赡养父母,主要是履行家庭伦理道德义务,而不仅仅是报恩(亲情)。此外,这里所说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生活的内容,而且包括精神生活的内容。特别是要做到尊敬与体贴,其中包括对老人有礼貌,尊重老人的意见,关心老人的身心健康,使老人幸福地度过晚年。与此同时,长辈也要以宽容、豁达的态度对待成年子女。

[兄弟姐妹]

六、婚姻家庭伦理价值总的要求

1、爱情和义务的统一。

夫妻关系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是家庭伦理关系的根本,它直接涉及到家庭的存在、延续和巩固。夫妻关系上的伦理要求是爱情与义务的统一。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社会主义道德肯定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的,但是由爱情而组织起来的家庭可能比由某种利益或需要组建起来的家庭还要脆弱。因而,双方仅有爱情是不够的 ,还必须履行爱情所包含的义务。爱情不是一种纯粹的情感,它包含着彼此间的义务和责任,只有把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与爱情统一起来,家庭才会是和谐幸福的。这就要求双方忠实于有爱情的婚姻,不断巩固彼此的爱情,平等地履行家庭义务。只强调爱情忽视应尽的义务,就会使一些人借口追求“爱情”,而抛弃曾经有爱情的家室,另觅新欢,给对方造成心灵上的创伤和物质生活上的困境;相反,只强调义务而忽略了爱情,则可能会使这个家庭因没有爱而名存实亡,最终中断义务的履行。因此把爱情和义务统一起来,是解决婚姻矛盾,走出家庭危机的有效的道德手段。

2、严慈与孝敬的统一。

这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上的伦理要求,它要求父母做到严慈,子女做到孝敬。亲子关系是一种天然的情感关系,同时也含有义务和责任,做父母的要尽到对子女的责任,做儿女的也要尽到对父母的责任。对父母而言,严慈首先是提供子女的衣食住行的条件;其次是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爱护子女;再次还包括教育子女成才,教育子女学做人;学做事;最后,慈爱应有度。严慈才能使子女成为社会合格的公民,反之,纵容娇惯,看似宠爱,实则宠坏。对子女而言,对父母及长辈的孝敬,首先是关心父母及老人,尤其是成年子女,对另处独居的父母更应有物质生活上的保障、关心和照顾;其次是对父母的精神关

怀,有的老人物质生活很充裕,但精神孤独,渴望晚辈的理解和照顾;再次是对父母的顺从,当然顺从不是绝对服从,不是“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而是晚辈对长辈的理解和尊重,顺从他们的意愿,努力使他们的愿望得以实现,让他们安享晚年。当然作为老人也应理解晚辈,不要提出过分的要求。

亲子关系上的伦理要求是亲情和义务的统一。不履行义务,单凭情感关系的维持是脆弱的、空虚的;反过来,没有了亲情,义务所连接的亲子关系就会变得冷冰冰的了。

3、谦让与友爱的统一。

兄弟姐妹之间的伦理关系要求互相谦让、友爱相处,家庭才会充满和谐幸福的气氛。兄弟姐妹相爱,手足之情,是一种自然情感的流露,但是他们之间同样有矛盾利害冲突,如在升学、就业、婚姻等大事上,在从大家庭中获得利益的多少上,以及对父母的义务上都会产生矛盾。这就要求兄弟姐妹,在权利上要相互谦让,在履行义务上争先恐后,友爱相处。这不仅能化解矛盾,而且能使兄弟姐妹情深义重,家庭和谐幸福。相反,为从父母那里争得利益的多少而争吵不休,在履行义务上却相互推诿,就会使兄弟姐妹失和,甚至姑嫂妯娌针锋

相对,见利必争,那家庭就不会有和谐安宁和幸福。独生子女也应遵守这条要求。因为他们对于小家庭来说是独生子女,对于大家庭来说就不是独生子女,因此,大家庭中的独生子女,更需要相互谦让,友爱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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