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贵州普安建鑫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兴义市阳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经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1、甲方将本厂生产的水渣处理给乙方。每吨价20元,水渣数量不限。
2、结算方式:2个月结算一次,现金支付。
3、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车,水分按实际化验水分扣除。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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