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的证据是什么
不管是⾃⼰的⼈⾝还是财产遭受侵害的,都是可以要求侵权⼈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需要赔偿⾃⼰的损失。财产损失是需要受害⼈向⼈民举证证明的。那么,财产损害赔偿的证据是什么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1)纠纷发⽣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过错或者受害⼈对发⽣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8)其他证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因此遭受其他重⼤损失的,侵害⼈应当赔偿损失。但如果是由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则由引起险情发⽣的⼈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但要注意的,由于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若侵害⼈是两⼈以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价值的贬损、减少或完全灭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对财产权客体的⽀配关系,使财产权⼈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
财产损害的法律特征是:(1)财产损害是侵权⾏为侵害财产权所造成的客观后果。(2)财产损害是财产价值量的改变,是财产价值的贬损。
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的原因事实发⽣,以致减少的利益。⽽间接损失⼜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的原因事实发⽣,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且包括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般采⽤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计⼈间接损失之中,同时,不能在计算间接损失时,再计算受害⼈的停产损失或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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