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信息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完善公司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营运车辆和从业驾驶员的动态监控,提升公司安全监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3.2《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职责
公司各部门或车队负责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各部门提出相应的需求。
5.内容及要求
5.1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手段的全面提升。
5.2公司对科技创新的提案给予相应的奖励,参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
5.3公司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包括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及其监控平台、实时视频动态监控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
5.4公司职能部门应建立与科研院所间的沟通协调,促进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并建立科技创新档案,明确项目的内容、投入、效果和进度等。
5.5公司实施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统一管理,装置选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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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监控等环节应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建立监控平台,设置专人负责车辆运行速度和驾驶员行为监控。
5.6公司运营车辆及厂区等重要部位实行动态实时监控。 5.7公司车队应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严禁任何形式的破坏行为。
6.附录
6.1科技创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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