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培训协议
为加快公司青年员工的成长,使青年员工尽快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同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技术专长、工作经验和聪明才智,在公司内形成一种崇尚学习、团结互助的良好风气,努力向创建“学习型企业”的目标迈进,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新老员工之间建立师徒关系。为明确师徒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各装置/中心应结合本单位实际,从员工技术和操作培训开始,安排缺乏装置生产经验的新员工向德才兼备的资深员工拜师学艺,签定师徒协议。
第二条 协议的期限
师徒培训协议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师傅责任
师傅应在各方面爱护徒弟并对徒弟安全负责,积极传授技艺,关心徒弟的进步,严格要求,教育徒弟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使徒弟的业务能力在协议期满后达到顶岗操作的水平。
第四条 徒弟责任
徒弟应虚心向师傅学习,不仅要学习师傅的技术业务知识,还要学习师傅兢兢业业、认真工作的作风,尊重师傅,听从师傅的指挥。协议期满后业务能力应达到顶岗操作的水平。
第五条 奖惩措施
1、为提高师傅的教学积极性,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师傅津贴补助(所带徒弟不超过2个)。 2、各中心每月要对师徒的教学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1)因师傅不履行其带徒义务,致使徒弟月度考评不合格的,扣发师傅当月津贴补助;连续两个月致使徒弟月度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其师傅资格。
(2)因徒弟不履行其学徒义务,致使其考评不合格的,扣发徒弟一个月绩效工资。对学习无进步、技能无提高、累计三次考评不合格的学徒,降薪或解除劳动协议。
3、协议期满后,由师傅填写徒弟的学习鉴定,徒弟则填写对师傅的传授效果的鉴定,同时中心将分别对师傅、徒弟的教学效果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对于带徒成绩特别突出的师傅将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的主要依据;对于考核成绩突出的徒弟也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
1、因师傅不履行义务,徒弟提出解除协议,经证实情况属实的。
2、因师傅患病休假,影响或不能传授技艺的。 3、师傅脱离原岗位,解除协议的。
4、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经修改和取消。 5、因徒弟不履行其义务,师傅提出解除协议,经证实情况属实的。 6、师傅、徒弟中有一人调离公司或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七条 师徒双方不得无故解除、修改协议内容。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师徒双方各一份,所在装置/中心一份
师 傅 签 名:
徒 弟 签 名:
中心负责人:
年 月年 月年 月 日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