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排水工程设计
各项目排水工程设计范围为设计道路上的雨水工程和污水管道工程。
7.1、设计依据
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
7.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7.1.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7.1.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7.1.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7.1.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98)
7.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由于本次设计道路与其它段道路相接,仅有总体规划,并根据业主总体调整要求做出适当调整,因此接水的接口部分为预留。在施工中应与该部分的排水设计相衔接,以免水排不出去的现象发生。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先核对排出口处高程,以便排水接顺。
7.3、各项目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为道路的雨、污水系统设计。电力、通信、给水、燃气等只预留埋设位置。
7.4、排水现状
设计区域暂无污水处理设施,其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各行政村的居民点无完善的排水系统,污水为自流排放。
7.5、设计原则
7.5.1城镇排水管道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要求。
7.5.2排水管网设计应满足地区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排水管道均按远期设计。
7.5.3新建排水管网充分考虑地块建设的情况,结合地块建设规划及调整方案,在排水管道断面、平面布置、高程布置上适应功能的需要和接入的可能性、便利性。
7.5.4设计选材在不断总结科研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既考虑技术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同时又兼顾经济投入的合理性。未使用淘汰产品及与国家产业不符的材料和产品。
7.5.5排水管道的平面、高程布置充分考虑各种城市管线的敷设走廊,在考虑经济性的同时预留足够的空间,为管线综合提供条件。
7.6、排水工程设计说明
7.6.1设计标准及基本参数
7.6.1.1设计年限
各项目为久性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排水系统规模均按远期规划进行设计。
7.6.1.2排水
各项目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污水管网分别自成体系;
7.6.1.3设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