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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112条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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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内容是对于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机关等应迅速进行审查,对有犯罪事实的,要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不予立案,还要把不立案的原因告诉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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