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暴趣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怎么赔偿?

来源:暴趣科技网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进行赔偿。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而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公司不签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要求赔偿并申诉给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未签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

法律分析

一、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应当是按照劳动者的双倍工资来进行赔偿的。

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

2、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不签合同怎么办?

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个人而言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这是属于对用人单位所做出的一种处罚的措施。

结语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进行赔偿。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企业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此外,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若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如公司不签合同,当事人可要求赔偿或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违反规定需支付双倍工资作为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quwan.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