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无法撤销。但是当事人就离婚反悔的,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完复婚登记手续后,即可恢复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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