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前科不能取消。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管罪行轻重、主观恶性大小、是否彻底悔改,均存在犯罪记录,而且终身不能消除。决定不起诉,或被人民予以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起诉,是指人民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