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豪化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主题: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MS-2-03 版本/修改状态: A/0 文件页次:第 2 页 共 4 页 1. 目的 通过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审核,验证公司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适宜性,确保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活动。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年度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审核计划的审批,并负责将内审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制订并实施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3.3 各职能部门配合审核活动的展开,负责对质量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4. 工作程序 4.1 编制审核计划 4.1.1 管理者代表编制年度审核计划,常规审核每年一次。审核整个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情况,涵盖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的各项质量活动及所涉及的相关部门。 4.1.2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追加内部质量审核 a ) 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及组织机构资源配置有较大变动时; b) 发生严重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或顾客有重大投诉时; c) 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验证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规定的目标时; d) 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时。 4.1.3 追加内审的时机由管理者代表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1.4 审核计划内容 a) 审核的目的; b) 审核的范围; c) 审核的依据; d) 审核组成员; e) 审核时间。 4.2 成立内审组 4.2.1 管理者代表根据年度审核计划,在实施审核10天前,成立审核组。 4.2.2 审核组组长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任命。审核员应有内审员资格。 4.3 审核准备 4.3.1 审核组组长负责编制《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计划》及《审核日程表》。 4.3.2 《审核日程表》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审核组应以《内审通知单》形式提前7天通知受审部门,受审部门如有异议,可在原计划审核日二天内通知审核组协商可另行安排。 4.3.3 为保证审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审核员分配时应考虑与受审核部门无直接责任人担任。 4.3.4 受审部门在接到审核通知后,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4.3.5 审核员根据所分配的审核部门,依据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公司有关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包括: 上海友豪化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主题: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MS-2-03 版本/修改状态: A/0 文件页次:第 3 页 共 4 页 a) 标准规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要求; b) 检查内容; c) 检查方法; d) 涉及部门。 4.3.6 审核组长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进行审核。 4.3.7 审核组在实施正式审核前应对体系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文件、作业指导书)加以预审。 4.4 审核的实施 4.4.1 由审核组组长负责召开内审首次会议,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审核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4.4.2 审核员按《审核日程表》和《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内容对受审部门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员可采取交谈、现场抽样、查阅文件、质量记录等方法收集证据,并将审核情况记录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上。 4.4.3 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审核员应填写《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合格项报告》,简要清晰地论述不合格事项,提出整改期限,并及时送交受审部门负责人予以确认,以保证不符合项能完全被理解、接受。 4.4.4 受审部门接到《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合格项报告》后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提出纠正措施方案,编制《纠正和预防措施对策表》并组织整改。 4.4.5 审核结束后由审核组组长负责召开内部审核末次会议,报告审核结果及《不合格项分布表》。 4.4.6 审核组在七天内,对受审部门的检查情况予以跟踪检查,并验证有效性,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不合格项报告的“跟踪”栏内。 4.5 审核报告 4.5.1 审核结束后,由审核组组长编制《内部质量审核综合报告》,管理者代表确认后签字报总经理。 4.5.2 审核报告内容 a) 被审核的部门、审核的目的、范围和日期; b) 审核依据的文件; c) 审核综述,不合格项及纠正要求; d) 不合格项分布表; f) 不合格项纠正措施有效性验证情况等。 4.5.3 审核报告发放范围:被审核部门及不合格项涉及的相关部门。 4.6 内部审核结束后管理者代表应将《内部质量审核综合报告》递交总经理作管理评审输入之一。 4.7 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形成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资料,由审核组组长移交总工办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存档和保管。 5. 相关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施计划》 6.2 《审核日程表》; 6.3 《内审通知单》 上海友豪化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主题: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MS-2-03 版本/修改状态: A/0 文件页次:第 4 页 共 4 页 6.4 《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 6.5 《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合格项报告》 6.6 《不合格项分布表》 6.7 《内部质量审核综合报告》 6.8 《纠正和预防措施对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