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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保险可否作为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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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保险可否作为财产分割

在现实⽣活中购买保险的⼈是⽐较多的,签订保险合同交纳保费后,保险⼈会向投保⼈出具保单,保险关系就正式成⽴,出现理赔情形时,投保⼈可以要求保险⼈理赔,那么民法典中保险可不可以作为财产分割?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保险可否作为财产分割

民法典规定,保险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是具有专属性的,所以夫妻离婚时,保险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千零六⼗⼆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资、奖⾦、劳务报酬;(⼆)⽣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千零六⼗三条 【夫妻个⼈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个⼈财产:(⼀)⼀⽅的婚前财产;

(⼆)⼀⽅因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的财产;(四)⼀⽅专⽤的⽣活⽤品;(五)其他应当归⼀⽅的财产。

第⼀千零⼋⼗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夫妻⼀⽅财产不参与分割,⽽保险是具有专属性的,如果保险受益⼈是⾃⼰的,属于个⼈财产,夫妻离婚时参与分割。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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