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优惠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的友好关系及乙方之要求,甲乙双方就甲方给予乙方购买 时一定购房优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在开盘价的基础上 的优惠,该开盘价以 年 月 日甲方公开出售楼盘时确定的价格为准。 二、乙方与甲方签订该优惠协议后,参加选房并确定最终购买的户型与房号。
三、乙方以自身名义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享有本协议约定的优惠价格,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最终办理完房产证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该优惠协议项下的房屋转让、更名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在此期间乙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则甲方应在 日内将乙方交纳的房款本金返还乙方,且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甲乙双方的优惠合同及其他合同就此终止。
四、若由于乙方未能成功选得满意户型及房号,则甲方应在 日内将乙方交纳的房款本金返还乙方,且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甲乙双方的优惠合同及其他合同就此终止。
五、非因不可抗力及变化原因,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违约的,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乙方在本《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合同已经登记,则在乙方办理撤销合同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已付房款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全部代收代缴费用及税费一并返还(不计利息)。
2、乙方在本《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选择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
款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合同已经登记,则在乙方办理撤销合同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已付房款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全部代收代缴费用及税费,以及因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乙方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公证费和抵押登记费用(不计利息)等一并返还。
六、本合同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本协议条款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甲方: 时间:
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