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下列税:
1、土地;
2、契税;
3、印花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6、地方教育附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
第七条规定,土地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