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第一步是要专门建立一个财产清算的团体。
(2)第二步就是由负责清算的团体来对已经破产的公司来进行接纳管理。
(3)第三步就是对破产公司所产生的破产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4)最后一步就是在破产财产已经完全分配之后,由负责清算的团体向人民提出进行破产清算结束程序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向人民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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