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发病假工资,如果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不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单位需按应付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单位拖欠工资怎样处罚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如何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了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单位克扣工资的具体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他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