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降薪可以吗
不可以,公司需要和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降薪处理),否则不能随意调整职工的岗位及薪资待遇。
1,如果公司单方面降级处理,当事人可以和公司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解决;
4,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等),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不得降薪,否则就是单位违约,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二、跳槽时不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投诉也可以直接发起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辞职到期,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如果用人单位不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违犯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举报无故扣工资有用么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