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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盖房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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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农村盖房没有宅基地证,这种情况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

1.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

2.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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