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中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如遇噪音扰民,可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110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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