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
房屋拆迁的前提是房屋及其土地为了公共的利益征收了,房屋或者土地被征收的信息,被征收人可以向国土资源局和规划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征收的相关情况。
2. 掌握强拆证据,向报警;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了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的,被拆迁人对保利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报警。如果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的上一级或者所属的申请行政复议。
3. 提起拆迁诉讼。
被拆迁人因暴力拆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起诉,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遇到强拆怎么办
遇到暴力强拆时,可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然后提起行政诉讼。
遇到强拆维权方法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遇到强拆时: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