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暴趣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法典遇到家暴该怎么处理

民法典遇到家暴该怎么处理

来源:暴趣科技网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新规定,在婚姻关系里,遇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者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并等待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或进行诉讼离婚,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quwan.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