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双方皆已成年且未婚的,自愿发生性关系是不犯法的。
如果女方未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成年男方构成强奸罪。
如果男方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女方已成年,男方未成年的,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属于猥亵儿童罪。
一、女方未满14周岁发生性行为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婚前性行为算不算是犯罪
婚前性行为不一定算是犯罪。如果男方在婚前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生发生了性行为,或者女方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男方发生了婚前性行为,那么男方的行为就会构成强奸罪。如果男女双方是在自愿且成年的情况下发生了婚前性行为,这种情况是不算犯罪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