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的查看和签订后的反悔问题
拆迁协议可以通过当地拆迁办或上级主管部门复印一份,但要注意复印件需盖章。拆迁安置协议的补办较为麻烦,可能耗时较长。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签订后不允许反悔,但存在行政许可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估价机构不合法或估价不公平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
法律分析
拆迁协议在哪里查看?
1.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
2、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
3、拆迁安置协议虽说能补办,但是也会很麻烦,可能会面临当时的拆迁办已经换了或者取消了,然后转移到新的地方,新的地方又不能立即承认您说的拆迁安置协议的有效性。所以会找很多部门,耽误很长时间来补办这个拆迁安置协议。所以大家一定不要马虎大意,在资料都整理好放一个比较安全、明显的位置,防止拆迁安置协议的丢失。
二、拆迁协议签了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一)房屋拆迁依托于的行政许可,如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结语
拆迁协议的查看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各方各持一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拆迁办各持一份;二是如遗失,可携带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拆迁办或上级主管部门复印一份,需注意复印件需盖章;三是补办拆迁安置协议会较为麻烦,可能需找多个部门,耗时较长。因此,大家应妥善保管拆迁协议,防止丢失。至于是否可以反悔,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签订后不允许反悔,但存在行政许可撤销或违法确认、房屋估价机构问题等情形时,可依法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或变更撤销。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