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暴趣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消防验收1000平方新规法律问题

消防验收1000平方新规法律问题

来源:暴趣科技网

法律分析:

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反之,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则需要消防备案。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quwan.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