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没有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
2、有能力领养孩子;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孩子的疾病;
4、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去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