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坚持平等和公平原则,离婚时要清算经济利益。照顾子女、女方利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双方有平等的权利,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2、坚持照顾子女、女方利益和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历史演变与实践应用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公平的划分原则。这一原则在历史上经历了演变,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早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以男性为中心,女性往往处于劣势地位。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和法律的发展,现代社会普遍倡导平等与公正,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也得到了相应的改革。现在,法律倾向于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分配。在实践中,各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存在差异,但都旨在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双方的权益。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历史演变和实践应用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的演变与实践应用对于保护婚姻关系稳定和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历史上,这一原则从男性为中心逐渐转向男女平等和公平原则,并在现代社会得到广泛应用。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和子女抚养等因素,实现公平分配成为现代法律的倾向。各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存在差异,但都旨在维护婚姻关系和双方权益。因此,对这一原则的历史演变和实践应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