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认定损害属于工伤,不管企业是否有过错,都应该给受害人工伤赔偿。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可分为几种情况:(1)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企业赔偿。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员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被确认后,由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风险提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