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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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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需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且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一、想知道涉外婚姻如何快速离婚?

涉外婚姻的快速离婚办法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涉外婚姻的离婚程序如下:男女双方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双方提交的材料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离婚冷静期度过之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夫妻协议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夫妻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小孩没上户口能够协议离婚吗

小孩没上户口可以协议离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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