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暴趣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合同纠纷管辖,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有哪些

来源:暴趣科技网

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及处理方式。根据最高的相关解释,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管辖。双方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时,可向同一起诉,应并案审理。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涉外合同纠纷可能会涉及外国法律。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纠纷管辖

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是: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有哪些

方式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寻求司法解决。

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合同纠纷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可向同一起诉,并应并案审理。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对于涉外合同纠纷,可能会涉及外国法律。在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时,我们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quwan.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