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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中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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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票据诈骗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和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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