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活动和的审判活动一样,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调解书由仲裁庭作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也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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