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指宣判后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结果,就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行为。
强制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强制举措,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人执行的判决。强制执行是对被告人不服从判决。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举措。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举措,扣留是临时性举措,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程序:
1、申请;
2、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