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名义的住宿费、火车票、飞机票,这些是抬头必须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做管理费用-差旅费。会有影响。 现在的税务系统,代开都需要实名认证的,如果老板只是代开,而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而且金额比较大的话,那么就涉及到虚开了,这个情节严重的话,是可以定邢的,所以千万不要帮忙开票。 而且,如果被查到,会影响自己的征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 全国统一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专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纳税人,于开具后的上写,此为无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