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应先协商房产分割,包括比例、方式、期限等;如不能协商,可向提起诉讼,由判决。分割房屋时,可按以下规则处理: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只有一方需要产权的,评估房屋市场价后补偿;双方都不要的,拍卖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1、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应优先协商。房屋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分配期限应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
2、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提出离婚诉讼,由判决房屋的最终分割方式。在分割房屋时,可按以下规则处理:若双方均需房屋产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则应准许;若只有一方需房屋产权,则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要房屋,则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并按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