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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交通违章处理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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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交通违章处理应该去车辆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

1、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

2、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具体地址

1、名称:普陀分局交警支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125号。

2、名称:普陀分局交警支队二中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淞南路400。

3、名称:普陀分局交警支队三中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花溪路480号。

4、名称:普陀分局交警支队四中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550弄。

5、名称:普陀分局交警支队五中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276号。

6、名称:普陀分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125号。

7、名称:普陀分局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125号。

8、名称:普陀分局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125号。

主要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

1、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上;

2、开车打电话,新规特别对在行驶途中驾驶员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

3、闯红灯,以前闯红灯是扣三分,新规修改后闯红灯的处罚更加严厉,增加到扣6分;

4、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还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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