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家医保局下设的七个司职能各不相同。其中,医疗保险司主要负责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司负责医疗机构的管理与规范;医药服务监督司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经营服务的监管等。这些司在具体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共同为促进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有权利和义务,依法收缴保险费,按照规定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组织和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及结余奖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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