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重点林区的森林经营方案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十三条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明确森林培育和管护的经营措施,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重点林区的森林经营方案由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国家支持、引导其他林业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具体办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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