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乡 2011年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实推进我乡标准农田建设和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我乡产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四川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1]155号)文件要求和龙马潭区农林局《泸州市龙马潭区2011年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乡生产、地理位置、种植制度、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特制订金龙乡2011年四川省新增100亿斤粮食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布局、典型示范、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原则,提升耕地地力和肥料利用率,提高项目区机械化水平。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地力培肥措施,提高农田“三网”(田网、渠网、路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壤肥力,为新增100亿斤粮食努力建设一批稳产高产的标准农田。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在龙马潭区金龙乡金龙社区开展“田网”建设300亩;“渠网”建设整治排灌沟1760米,整治山坪塘1口和新建蓄水池3口;地力培肥700亩。为龙马潭区金坝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奠定基础,成为龙马潭区现代农业亮点工程和现代农业的展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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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内容 1、“田网”建设
田网建设300亩。包括调整田型、平整土地、增厚土层。 2、“渠网”建设
渠网建设包括整治排灌沟1760米,整治山坪塘1口和新建蓄水池3口。
3、“路网”建设
修建生产便道3300米。路面宽1-1.5米,厚度8-10厘米。 4、地力培肥
开展地力培肥建设面积700亩。施用有机肥70吨,提高土壤肥力。
四、资金投入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由省级财政投入的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进行补贴。项目包括“三网”建设,地力培肥建设和工程勘测设计费合计补助资金70万元。
1、“田网”建设
田网建设300亩。补助资金12万元 2、“渠网”建设
建设排灌沟1760米,补助资金17.6万元;整治山坪塘1口,补助资金5.4万元;新建蓄水池3口,补助资金6万元
3、“路网”建设
修建生产便道3300米,补助资金11.5万元 4、地力培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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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力配肥面积700亩,补助资金17.5万元。 五、项目实施责任单位 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以金龙乡为责任主体,乡要负责工程项目方案的编写,现场勘测,作业设计,工程招投标及项目
建设的组织发动和建设管理工作。
2、地力培肥项目
地力培肥项目以区农林局为责任主体,主要采购生物有机肥,由区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及支付补助资金等工作。
六、实施进度 1、方案编制阶段
2011年9月16日-10月10日,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现场勘测,作业设计等工作。
2、实施阶段
2011年10月15日-2011年12月10日,组织采购有机肥,分发到农户,完成工程招标,工程施工。
3、验收阶段
2012年12月15日-2012年3月15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按合同兑付资金。
七、保障措施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一项基础性、技术性、公益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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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坚强的组织保障、严格的资金管理、科学的技术保障和周密的项目监督管理。
1、组织措施
金龙乡成立以乡长彭莉为组长,分管副乡长夏智平,乡项目办、乡财政所、乡村镇建设中心、水务技术推广站、农林技术推广站、金龙社区、曹坝村为成员单位的项目领导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技术指导、工程监督、组织技术管理工作。成立以乡黄鹤为组长,乡副、纪委何翔宇为副组长,党政办、目督办为成员的项目监管督查组,对项目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建设进度、法规执行等进行监督。水务技术推广站、农林技术推广站要认真制定监管计划,落实监管措施,做到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和人员“三个安全“。
2、资金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批程序,工程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对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开工后付给施工单位10%的工程款,工程过半付给施工单位30%的工程款,工程结束付给施工单位40%的工程款,审计合格后付给施工单位15%的工程款,工程款的5%留作1年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资金严格实行区级报账制,单独设帐,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串用、挤占工程建设资金。对报销凭证采取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报乡项目领导组负责人签字,再报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区财政局区农林局申请拨付工程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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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
⑴项目公示制:项目实施前和竣工后由金龙乡金龙社区和曹坝村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建设标准等进行公示。
⑵目标责任制:项目实施前由乡与各部门和金龙社区居民委员会、曹坝村村民委员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依据。
⑶项目合同制:水务技术推广站、农林技术推广站要编制邀标方案,在乡招标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邀标工作。经乡邀标确定施工单位后,与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合同,合同应符合国家建设合同规范,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将合同报区发改局、区农林局备案。
⑷项目监理制:由项目业主按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工程对工程全程监理。监理公司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范筹,完善项目划分,提出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实行巡回监理。
⑸质量保障制: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交纳建设资金总额5%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工程建设者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在施工期间,我乡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质量监督,并做好施工记录。区级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质量抽查,质量不合格者坚决返工,验收时仍不合格者不予验收。
⑹安全自负制:建设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工序和安全制度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4、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施工单位申请乡项目管理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乡申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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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林局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后申请区审计局对项目进行审计。
泸州市龙马潭区2011年标准农田建设投资预算表
其 中 建设建设内容 地点 (元/亩•米) (万元) (万元) (万元) 投资单价 总投资 财政 社会自筹1 金 龙 3 4 乡 田网建设 300亩 排灌沟1760m 1500 200 10 2 45 35.2 10 6 12 17.6 5.4 6 33 17.6 4.6 0 2 渠网建设 整治山坪塘1口 新建蓄水池3口 路网建设 生产便道3300m 120 39.6 11.5 28.1 施用有机肥700地力培肥 亩 合 计 153.3 70 83.3 250 17.5 17.5 0
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乡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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