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
序号类别项 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计 算 标 准发放部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所在单位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费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所在单位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生活护理费伤残等级一级二级22个月85%三级20个月80%四级18个月75%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本人工资)90%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工伤保险基金70%60%无无无无二伤残待遇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享受:(1)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金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在单位(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可享受: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无无无无无无无无18个月16个月34个月28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所在单位20个月16个月12个月8个月所在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月平均工资)丧葬补助金死亡待供养亲属抚恤金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工伤保险基金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